西财教发〔201634

  

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

课堂教学师生互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和学风建设,学校制定了《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师生互评实施办法》,并经20161122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学院

2016122

 

 

 

西安财经学院课堂教学师生互评实施办法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教师授课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通过师生互评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了解学生学习现状,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师生互评实施办法》。

一、课堂教学互评模式

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四分一发展”的评价模式。“四分一发展”指合理区分课程的层次、类别、评价的主体、教师的职称级别,注重教师业务水平发展性评价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其中,分层、分类、分主体体现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中;分级和发展性体现在评价结果的统计、应用方面。

(一)分层。按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层次属性(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将所有课程分为两个层次:基础课和专业课。基础课指各专业通识教育平台中所列的所有课程,包括两课、语言基础、自然科学、体育、素质拓展五个模块;专业课包括专业教育平台中的学科共同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择性专业课四个模块。

(二)分类。按课程的学科性质将所有课程分为四类;一般类课程、艺术类课程、体育(术课)类课程和实验类课程。

(三)分主体。根据课堂教学师生互评主体的区别,分为学生评价和教师评学两类。

(四)分级。评价结果根据教师职称级别(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分级统计。

(五)发展性。评价结果的使用中,不仅注重教师当前的教学业务水平,同时也注重教师业务能力的提高与发展趋势。

二、课堂教学互评目的及意义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和《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学任课教师

学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西财评发〔2016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开展课堂教学师生互评,科学、合理地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利于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客观公正评价,使教师获得综合性的教学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地改进教学;

有利于能够更好地激励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有利于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考核管理,为教师晋级、晋升和职业发展提供重要依据;有利于全面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帮助学生分析问题,增强学生学习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学风建设。

三、课堂教学互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系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的基本属性、过程、效果,重视客观条件与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目标、条件、过程和效果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二)导向性原则

指标体系在全面反映教师课堂教学工作状态和水平的基础上,注重其导向性。导向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指标要素的取舍、要素内涵的界定、等级标准的确定。

(三)可操作性原则

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中,评价要素作为教学评价的主要依据应有明确的内涵和标准,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实施方案充分考虑我校教学管理现状,突出可行性。

(四)发展性原则

互评结果的使用既注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持续稳定,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高,又注重学生课堂学习效果改进,促进学生专业知识获取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持续提升。

 

四、课堂教学互评周期与范围

课堂教学质量互评以学期为周期开展。互评范围为每学期承担课程主讲任务的所有教师和所在班级学生。

五、课堂教学互评指标

(一)互评指标体系

按照“四分一发展”的评价模式,结合我校课程设置的实际,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建立以下6套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体育(艺术)类课程只设置基础课评价指标体系,艺术类课程只设置专业课评价指标体系,实验类课程评价不分课程层次(具体指标体系见附表)。

1.一般类基础课学生评价指标体系;

2.一般类专业课学生评价指标体系;

3.艺术类专业课学生评价指标体系;

4.体育(艺术)类基础课学生评价指标体系

5.实验类课程学生评价指标体系;

6.各类专业班级教师评学指标体系。

以上各指标体系统一设10个评价指标,10个评价指标的权重之和为1,且每个评价指标内涵项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互评记分与等级设置

1.每个评价项目的评价分值计算方式为:权重乘以该项实际评分;评价总分计算方式为:10个评价项目的权重乘以该项实际评分后加总;课堂教学质量互评结果取评价得分的加权平均值。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优秀:总分≥90分;良好:80分≤总分<90分;中等:70分≤总分<80分;合格:60分≤总分<70分;不合格:总分<60分。

    3教师评学评价等级。优秀:总评分≥90分;良好:80分≤总评分<90分;中等:70分≤总评分<80分; 合格:60分≤总评分<70分; 不合格:总评分<60分。

六、课堂教学互评方案实施

“四分一发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部)分工合作具体实施。学生评价采用教务管理系统网上评价的方式,教师评学采用手工评价的方式。

(一)学生网上评教

学生评价通过网络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由教务处总体负责安排实施,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积极配合。

1.教务处总体安排全院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负责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质量评价”模块的维护和管理,并按指标体系设置类型对开设课程进行归口分类;制定和维护学生网上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束后对学生网上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反馈至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

2.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学生网上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学生网上评价工作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各班由辅导员、学习委员负责组织召集学生评教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要求学生认真对待评价工作,严格掌握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并积极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教。

3.学生网上评教时间:每学期10-14周。

4.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使用: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教师评学

 教师评学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总体负责总体安排,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实施。

1.教师评学的范围:在校本科专业各班级。

2.教师评学的程序与办法

1)教师依据《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评学评价表》,从学风班风、班级干部、课堂出勤、课堂行为、课堂笔记、师生互动、课程作业、考风考纪、学习效果和创新素养等10个指标方面对班级整体学习状况做出合理评价,并汇总总体评价分数和等级。

2)承担合班课的任课教师要分别对每个班级做出评价,分别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评学评价表》。

3)教师填好《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评学评价表》后,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和教学秘书组织统计汇总评价结果,完成《教师评学班级评价表》、《教师评学班级评价汇总表》和《教师评学分析报告》,《教师评学班级评价汇总表》和《教师评学分析报告》提交教务处备案。

4)教务处依据各二级学院提交《教师评学班级评价汇总表》和《教师评学分析报告》,定期发布《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评学分析报告》,公布“优秀学风十佳”班级。

3.教师评学时间:每学期17-18周。

4.教师评学结果使用:作为学风、班风、先进班集体考核和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班级,由所在二级学院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七、课堂教学互评要求

(一)学生网上评教

1.学生网上评教采用分散、自主评价方式,由学生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完成网上评价。所有学生均应对所学课程进行评价,所有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应接受评价。二级学院(部)要积极宣传、动员,使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顺利开展。

2.学生完成网上评教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前提。学生必须提交本学期所学全部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之后,才能进行查阅成绩、打印课表、浏览培养方案等操作。

3.学生在网上评教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发表与评价无关的意见,不得使用不文明的语言。

4.学生须单独完成评价任务,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

(二)教师评学

1.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的常规教学工作,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参加评学活动。

2.各二级学院(部)在评学前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学校评学文件,熟悉评学表各项指标,统一认识,明确目的,严肃认真地做好评学工作,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八、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西财院教字2007[6]号)废止。

附件:1附表1-6.doc

     2西财教发〔2016〕34号 西安财经学院课堂教学师生互评实施办法(全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