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王 强 电话:029-81556051
监察处副处长:张占仓 电话:029-81556052
正处级纪检员:张 琪 电话:029-81556053
正处级纪检员:刘雅众 电话:029-81556055
办公室电话:029-81556056
西安财经学院纪委监察处是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部门,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办公,按照学校党政工作部署,在校纪委直接领导下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责。
一、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能,履行党的纪律检查三大工作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积极开展党的纪律检查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依照行政监察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监察职责,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监察对象的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进行执法监察或专项检查,监督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的教育。
三、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维护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监督工作。接待和处理属于纪律检查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
五、承办学校党政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党纪工作事宜。
信息来源: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