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普基地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制度>11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1 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教育系统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全省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监测全省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全省科普活动开展总体情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及科学教育,共六大类 139 个指标。

二、填报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填报《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附件1),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

(二)各部门于5月13日(星期一)前填写《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加盖所在部门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并报送至科研处成果转化科(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315),无需报送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把数据关,保证科普统计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提高科普统计调查质量。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此项工作,保证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老师  电话:81556898

 

                                   科研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