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统计学会《关于开展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陕西省统计学会关于本次报奖的要求,中国统计学会组织开展第一届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活动,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对象为数理统计学、应用统计数学、概率论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应该是在某个方面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围绕代表性论文的核心内容,准确反映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学科代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3745-2009》。

二、推荐条件及程序

1.推荐资格: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推荐制度,不受理自荐。

2.推荐程序:由各部门组织申报,不限名额;推荐到学校后,由科研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条件的成果推荐到陕西省统计学会;陕西省统计学会对全省报奖成果进行复审,选出3项成果推荐到中国统计学会;由中国统计学会对报奖成果进行最终评审。

三、推荐要求

1.推荐材料包括《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附件两部分,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纸质版推荐书与附件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须保持一致。《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纸质版推荐书及附件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报奖材料提交4份。

2.同一研究成果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推荐。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其他全国性社会组织科学技术奖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推荐。

四、奖项设置

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个等级。拟定一等奖5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0项;获奖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量的30%。

五、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王老师      13991353806


                                 科研处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