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党统发〔2019〕3号
关于印发《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向党外人士
传达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制度》经2019年6月14日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向党外人士
传达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我校党外人士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让他们及时了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学校改革建设发展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传达范围规定,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通报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发展和重大决策措施。
第三条 邀请党外人士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学校召开党代会、教代会、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述职考核会等全校师生普遍关注的重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校级负责人作为特邀嘉宾列席大会,并事先通报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
第四条 邀请党外人士列席中层干部会议。学校举行中层干部会议,部署学期工作,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第五条 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遇下列情况,学校应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校级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恳谈会、茶话会。
(1)学校党政做出重要决定或出台涉及面广泛的重大举措时,应事先召开党外人士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2)学校党政开展有关重要活动时,需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在传统节日(中秋节、国庆节、元旦和春节等)适时召开统一战线各界人士联谊会,通报情况,并听取党外人士对学校发展建设的建设性意见。
第六条 邀请党外人士出席庆典等大型活动。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和庆典时,应邀请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和各界代表人士出席。
第七条 安排党外人士参加校务监督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中应保持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校内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察员、教学特约督导员可适当聘任党外人士担任等。
第八条 各二级单位建立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制度,邀请参加本单位教科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岗位聘任、目标考核等重要会议与活动。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