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应制定教学大纲,涵盖通识课平台、专业基础课平台、专业课平台及实践教学平台课程。

1.所有课程及实践教学平台(独立实验实训或课程设计)由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学院(部)(即课程归属单位)负责编写与制定。

2.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学院(部)应加强与专业所在学院沟通,充分了解课程对学生培养目标的支撑度,确保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1.体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教学大纲修订要围绕办学定位,紧扣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科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环节。课程整体结构设计要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相一致,不应过分追求课程自身的系统性与完整性,不应局限于某一本教材的框架结构。

2.综合科学性和前瞻性

课程教学大纲必须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注意吸收学科、专业和行业发展前沿的最新动态,体现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具有前瞻性,避免知识点陈旧和老化。在课程教学内容、教学环节安排上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3.保证内容系统性,避免重复或遗漏

统筹专业内课程体系,保持学科、专业的基本逻辑系统,处理好先修课与后续课的衔接与配合;既要保证相关知识的整体性,又要避免一个专业内不同课程间内容重复或遗漏。要从培养方案的全局出发,充分利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优质资源。遵循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认识规律,确保教学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4.坚持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统一

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应保证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清晰,同时要特别突出对应用性知识的传授和应用。合理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比重,精心设计课程讲授、讨论互动、课外实践及多元化考试等各个环节,确保课程实施质量。

三、编写要求

1.教学大纲内容要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等应当规范使用。

2.教学大纲应立足课程建设目标,融合课程思政元素,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有机统一。

3.课程名称、总学时及学时分配(含实验学时等)应与人才培养方案中保持完全一致。

4.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学时不同的,应分别修订教学大纲。

5.教学大纲由课程归属单位组织修订、审核、批准,应有执笔人、审核人与批准人签字,但不能为同一人,审核人原则上为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批准人为分管教学副院长。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以专业为单位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类别)设置顺序进行汇总后于8月31日(周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mail.xaufe.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127

 

 

                             教务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