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西安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推进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产才融合发展、靶向引才育才,有效保障全市“十项重点工作”人才需求,根据《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市科协面向全市实施“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选拔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现将2021年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为进一步拓展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充分发挥院士专家聚集的专业优势,强化对青年人才苗子的发现举荐作用,着力支持青年科技工作者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培养领军人才,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努力形成具有科协系统特色的人才发现、培育、评价工作体系,切实发挥人才是支撑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提高我市人才未来科技竞争力,为我市追赶超越提供重要人力资源保障。

二、项目执行周期

2021年6月1日-2023年5月1日

三、项目类别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1.基础研究类:开展数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工程与技术基础学科等方面的研究。

2.工程应用类: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战略新兴产业及其有关产业领域,开展工程应用类探索研究。

(二)项目数量及经费

2021年计划资助项目30个,每个项目资助金额1-2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需具备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各高校、企业科协。

(二)项目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年龄33岁以下的在西安工作的男性科技人员[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年龄35岁以下的在西安工作的女性科技人员[198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4.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已经或正在承担中、省、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向项目实施单位(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各高校、企业科协)提出申请。

(二)各单位对项目申请人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由各单位进行评审推荐,各单位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三)市科协对项目进行终审,经公示后下发立项通知并下拨资金,各实施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和项目申报个人严格按照《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开展项目申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2021年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及《西安市科协2021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信息简表》(附件4)一式份,含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夹一级标题为学院名称,二级标题为项目申请人姓名,三级标题为姓名+申请书姓名+项目申报信息简表

2.项目实施单位评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含评审程序、公示情况等)。

(三)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4月1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以学院为单位同意上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科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电子邮箱:XCXMGL@126.COM


                                                      科研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