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陕政办发〔2012〕122号)以及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决定开展省级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2019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五)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六)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二、奖项设置

陕西省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3个等级。

三、评审原则

(一)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实践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二)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三)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以及在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等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四)优先考虑服务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教学成果。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校组织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并提交《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同时提交教学成果报告。凡拟申报2019年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需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

(三)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将具有下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资格。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工作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西安财经大学2019年省级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电子版为Excel格式)。

2.《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3份(电子版为PDF格式)。申报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还应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见附件3)一式3份。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式1份)。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2019年10月8日,将纸质材料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一教108A室),逾期报送或上传不予受理。

汇总表,申请书以及教学成果报告电子版请发送至xajxyjk@126.com

联 系 人:李俊 联系电话:81556127



 

             

                                            西安财经大学

                                             2019年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