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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0-12-04]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以学院自我评估为基础的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编制2019-2020学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质量报告》立足于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展现学校本科教学的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质量报告》以重要文件为基础、让数据和事实说话、直观可读为编制原则,主要对立德树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本科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典型做法与成效进行总结,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现状见附件1、附件2

本次《质量报告》编制特别要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本科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创新进行总结典型案例将择优录编在正式出版的《陕西省 2019-2020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

二、任务分解与基本要求

各部门根据《编写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和《支撑数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4)认真做好本部门负责的数据核实、统计工作,并撰写相关内容。

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须与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见附件5)保持内在逻辑的一致。

《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附件1)。内容一般包含工作开展、实施的基本情况或现状,具体经验做法、效果、成就和经验以及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创新之处,工作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等内容,全面展示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文字阐释应简明扼要,科学、客观、准确,用数据和事实支撑,慎用主观评价和横向比较,内容以文字、图表等形式表述。其中,“学生学习满意度”和“社会评价”须阐明调查方法和结果。

三、统计口径

《质量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应与 2020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一致,其中教学状态方面采用 2019—2020 学年度数据,财务经费方面采用 2019 自然年度数据。(见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

四、相关要求

(一)任务分工

请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安排,认真做好本部门负责的数据核实、统计工作,并撰写相关报告内容。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统筹编制《质量报告》,经学校批准,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二)指定联络员

为便于更好地完成本项工作,请各相关部门指定一名《质量报告》工作具体负责人担任本部门联络员,将姓名及联系方式报评估中心督导办秦鹏(联系电话81556625,办公楼B座532)。

(三)时间要求

1.12月12日前,相关责任部门将文字表述及支撑数据表经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后报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督导办公室秦鹏处,电子版发至pjb@mail.xaufe.edu.cn

2.12月12日至20日,评估中心组织修改、完善提交学校审批、定稿。

3.12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

1. 附件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docx

2. 附件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docx

3. 附件3-《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解表》.xlsx

4. 附件4-《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任务分解表》.docx

5. 附件5-西安财经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doc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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