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院发〔20186

 

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

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经2018411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学院

                              2018423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校在校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一批品学兼优的留学生人才,吸引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同时为了激发在校外国留学生的知识创新精神,发挥他们在各方面的特长,促进中外文化之间的交流,设立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奖学金种类和奖励对象

第三条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分两类: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和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

第四条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旨在奖励我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的在校外国留学生。

第五条 西安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学术、体育、艺术、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校外国留学生。

第三章 奖学金奖励金额及名额

第六条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分为以下三类:

(一)一等奖学金,要求在上一年度的成绩总分排名年级前20%,奖励每人1.4万元人民币。

(二)二等奖学金,要求在上一年度的成绩总分排名年级前20%-50%,奖励每人1万元人民币。

(三)三等奖学金,在上一年度的成绩总分排名年级不在后10%且每门成绩均合格,奖励每人0.7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奖励名额为当年留学生人数的20%,每人0.5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与杰出单项奖学金可重复享受。

第四章 奖学金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

第九条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正常在校注册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并且上一学年度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西安财经学院校规、校纪;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5.申请当年没有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中国政府奖学金。

第十条 西安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1.我校注册学习的外国留学生;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西安财经学院校规、校纪;

3.在最近一年内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中国或国际核心、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论文;

(2)在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或作主要发言;

(3)积极组织、参加校级以上各类艺术、体育及文化交流活动,成绩显著,获高等级奖项;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志愿者,表现突出。

第十一条 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不能参加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第十二条 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当年95日至91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西安财经学院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领取)

2.申请杰出单项奖需提供最近一年内在学术、体育、艺术、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证明文件。

第五章 奖学金评审与确定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或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学校领导为委员会主任,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人为委员会秘书长。

第十四条 国际教育学院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报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申请者材料,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进行答辩,最终确定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

第十六条 奖学金评定结果将于当年9月底前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向获得奖金的学生发放《奖学金获得告知书》。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西安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随附原文:西财院发〔2018〕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