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国统计科学研究在研项目管理,推动项目承担者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将于近期重点清理2014年之前(含2014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在715日前,根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注意事项》(见附件)的要求办理结项,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被终止处理的资助类项目,经费追回;被终止处理的所有项目,其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研究项目。)

请各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认真对待课题研究,在规定期限内拿出高质量成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晓燕 李娜   电话:029-81556179   

联系QQ群:西财科研管理  295707981  

电子邮箱:xcxmk179@126.com

 

附件: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注意事项.doc 

 

         科研处

          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