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第二十届田径运动会将于4月24日—26日在长安校区召开。为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将运动会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学生运动会往返途中和运动会期间人身安全,雁塔校区、翠华西校区往返接送学生车辆须有辅导员老师随车,并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运动会期间,各学院学工人员要坚守岗位,按照运动会组委会的统一要求,组织本学院学生到指定区域文明观看比赛,维护大会秩序。

3.各学院要重视运动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学生踊跃投稿,报道竞赛信息,表扬好人好事。

4.各学院有序组织非参赛学生积极到场观赛,文明加油助威,踊跃承担服务工作。雁塔校区、翠华西校区不能前往长安校区现场观看比赛的学生,应在学生所在校区锻炼身体,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

5.各学院应教育学生在运动会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日常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请假出市、离省学生做好台账和信息追踪,对未经审批擅自离校的学生按旷课计;严禁集体组织学生出游。

6.各学院学工人员保证信息畅通,辅导员坚守值班值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汇报,及时协调处置。

7.特殊问题处理紧急电话

学生处:81556065

校医院:81556120

保卫处:81556110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