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部门:
经校党委研究,定于3月1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大会暨2024年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3月1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地 点
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会委员;全校处级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受表彰集体代表、个人(具体表彰名单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知参会人员按时按要求参会。
2.全体参会人员应着正装、佩戴校徽,提前15分钟签到进入会场,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或中途离开会场。
附件:1.《关于2023年学院(部)及党群、行政、教辅、后勤部门考核优秀和落实“三项机制”评优评先结果的通知》
2.《关于2023年度处科级干部考核优秀和落实“三项机制”评优评先结果的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