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党发〔2023〕24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经2023年3月30日校长办公会、4月6日教代会团长联席会审议,4月14日党委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安财经大学
2023年4月17日
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改革和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推进学校“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和《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内部机构及处科级干部干部职数设置方案》(西财大党发〔2022〕67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学校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完善以岗位设置和聘用为中心的人才遴选、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类岗位,明确岗位结构比例、聘用条件、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本轮聘期岗位聘用在认真总结我校第五轮岗位聘用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围绕学校“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目标需要,健全完善“总量、类别、层级、等级、结构规范管理”的岗位设置制度、“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合约管理”的岗位聘用制度,进一步推进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
(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突出学科专业建设,兼顾人员现状,合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作用。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强化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深化聘用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遴选、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提高我校人力资源管理综合水平。
(四)学科引领,教研一体。教学科研并重,积极扶持一流专业、一流学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切实保证人才培养、“双一流”建设、优势学科和基础学科建设,增强学校对专业、学科发展的调控能力,促进高等级教学科研成果产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两级管理,重心下移。继续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以及教学单位模拟法人运行机制,赋予教学单位更大办学自主权。积极倡导各教学单位深化制度设计,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激励机制,坚持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使各单位真正成为履行管理职责、拥有相应权益、充满活力的教学科研实体。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西安财经大学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岗位聘用工作监督小组,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一)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涛、方 明
成 员:李国武、张先军、孙宝柱、李 萍、傅 彤
李佼瑞、吴旺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成员由人事处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核定全校各类岗位、制定岗位设置和聘用系列文件,执行领导小组有关决议以及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两个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全校高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
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组 长:李 萍
副组长:李佼瑞、吴旺延
成 员:白红武、杜延庆、史卫民、郝新军、郝向东
毛浓华、任维哲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高校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对高校教师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和结果进行审核,具体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组 长:孙宝柱
副组长:傅 彤
成 员:边志锋、强林飞、冀伟鸿、李新宇、赵 红
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对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方案和结果进行审核,具体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组织实施。
(二)岗位聘用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张先军
成 员:孙晓春、王 军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次岗位聘用工作,受理教职工申(投)诉。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校纪委副书记兼任。
(三)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1.学院(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各学院(部)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院(部)具体聘用工作。组长由学院(部)院长(主任)兼任,副组长由学院(部)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兼任,成员由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工作小组依据学校核定的本单位岗位类别及岗位数,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制定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各类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并将聘用结果向学校报备。
2.党政职能部门、教辅及直属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党政职能部门、教辅及直属部门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组长由部门负责人兼任,成员由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本部门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并将聘用结果报学校批准。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学校基本教育规模编制范围内在岗在册的高校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以及按照高层次人才政策引进聘用的教学科研人员。
四、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总量
学校岗位总量依据《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内部机构人员岗位数量设置方案》进行设置。学校根据机构设置、岗位结构比例等规定对各类岗位进行宏观调控,核定下达各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设置控制数。
(二)岗位设置类别、管理层次和结构比例
学校岗位设置类别分为高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另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设立特设岗位。岗位设置层级等级和结构比例如下:
1.高校教师岗位
(1)岗位设置
高校教师岗位主要指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主要设置在各学院(部),包括各学院(部)专任教师(含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处级领导、实验教师、辅导员)。
高校教师岗位以学院(部)现聘教学科研人员为基数,根据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岗位比例核定各层级等级岗位数。
(2)层级等级设置
高校教师岗位共设置四个层级12个等级。四个层级分别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中教授岗位设置4个等级,既一级、二级(省聘)、三级(厅聘)、四级(教授A、教授B);副教授岗位设置3个等级,即五级、六级、七级;讲师岗位设置3个等级,即八级、九级、十级;助教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十一级、十二级。
(3)结构比例
①高校教师岗位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岗位总体结构比例为1.2∶3∶4∶1.8。
②各教学单位教授二级、教授三级岗位按照现有在岗人数设置;教授四级A岗位和B岗位,按照5∶5比例进行设置;副教授五、六、七级岗位按照2∶4∶4比例设置;讲师八、九、十级岗位按照3∶4∶3比例设置;助教十一、十二级岗位按照5∶5设置。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除教师之外从事某一领域专业技术 工作的岗位,主要设置在教学单位、教学辅助及后勤和部分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职能部门。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四个层级7个等级。四个层级分别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其中正高设1个等级,即四级;副高设2个等级,即六级和七级;中级设2个等级,即九级和十级;初级设2个等级,即十一级和十二级。副高、中级和初级岗位等级设置比例均为5∶5。
(2)岗位设置分布纳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新闻出版、会计经济统计、卫生技术、社科研究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工程实验系列岗位:工程实验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实训中心)、各学院实验室、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信息中心。
——图书档案系列岗位:图书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图书馆和各学院资料室;档案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档案馆。
——新闻出版系列岗位:新闻出版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期刊管理中心和党委宣传部。
——会计经济统计系列岗位:会计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财务处、审计处;经济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国资处和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统计系列主要设置在发展规划处。
——卫生技术系列岗位:卫生技术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校医院。
——社科研究系列岗位:社科研究系列岗位设置在现岗位所在部门。
3.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主要设置在党政职能部门、学院(部)、教辅及直属部门。管理岗位共设置管理三级至九级7个等级。其中管理三级(正厅级)、四级(副厅级)岗位数按上级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准,学校设置五级、六级、七级、八级和九级管理岗位,依据省人社厅核准的岗位数量和比例结构,分别对应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和科员职务。管理九级岗位由学校依据工作实际具体设置。
4.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主要设置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图书馆等部门;其他部门现工勤技能岗位予以保留,此类岗位所聘人员退休或调离后,相应岗位不再保留。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二级至五级岗位共四个等级。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数结合学校实际进行设置,主要设置在工勤技能和技术水平要求高的岗位。工勤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主要设置在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有相应要求的辅助工作领域。
5.特设岗位:为打造多元化人才队伍,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 才或特需专业人才,在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设置人才特区岗位;为推动学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完成学校重点任务,在有关教学单位设置学术任务特区岗位。特设岗位实行年薪制,聘期内年度薪资按其职称对应预发,聘期目标任务完成后,按年薪补发相应差额。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1.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教职工队伍实际,编制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4)。
3.各单位按照不低于学校确定的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考核目标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聘用实施细则,明确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学院(部)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相关文件,须经本单位教代会审议通过。
(二)聘期管理与考核
1.聘期管理
(1)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受聘人退休年限,由校长授权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受聘人签订聘期目标任务书。
(2)受聘教授二级、三级岗位的人员,聘用期限为五年,由学校与受聘人签订聘期目标任务书。
(3)聘用期限内岗位调整的,应当对聘用目标任务书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2.考核管理
(1)聘用期内,学校、各二级单位负有对受聘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的责任,将年度考核、聘期中期考核与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岗位考核。
(2)聘用期满,聘用单位要对受聘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聘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给出是否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明确结论。
(3)受聘教授二级、三级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聘期中期考核、聘期期满考核由学校委托校学术委员会对受聘人进行考核,报学校审定。
学校处、科级干部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考核由人事处会同各单位根据学校考核管理办法负责考核。
(三)各类岗位聘用细则
1.高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本次岗位聘用,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重新实施聘用,原聘用岗位等级不保留;所有人员按照岗位聘用条件分别入岗,并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的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中的业绩成果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在此期间职称晋升的,应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3)在聘用中,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选择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一致的岗位进行申报,如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与所申报岗位类别不符的,则聘用至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其中,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高校教师岗位的(含聘期内新进人员),须在两年内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到期未转评的学校将对其予以降聘或转岗。
(4)受聘辅导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评审条件规定,应承担规定80学时/年的思政课程教学工作量(思政课程包括形势政策课、军事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课)。
2.管理岗位
(1)管理三、四级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任命,并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参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五至八级岗位按照学校党委任命结果直接入岗。管理九级岗位由各设岗单位根据具体聘用条件实施聘用。
(2)具有副高以上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学院(部)领导(副处以上),必须同时申报高校教师岗位,按照管理岗位和高校教师岗位实施双岗考核。
(3)其他具有副高以上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处级干部,申报高校教师岗位者,经所属学科学院(部)聘用后,按照管理岗位和高校教师岗位实施双岗考核,不占相关学院(部)岗位数。
(4)高校教师岗位的双岗聘用人员,每周本科生课堂教学时间不得超过4课时。
(5)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申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者,经学校聘用后,按照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施双重考核。
3.工勤技能岗位
除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以外,其余各等级岗位可依据受聘人员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4.特殊人员聘用
(1)低职高聘人员
在上一个聘期获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申请聘用到本人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的岗位上(不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聘期间职称晋升的,应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①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1负责人获批国家级科研或教学研究项目的;
②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的。
③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④主持省市县政府职能部门、国企、事业单位和上市公司的横向项目,单个项目学校到账经费达到100万元以上的。
(2)新进人员
①新招录的博士研究生,初期期满考核合格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聘用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管理人员可以聘用到管理九级岗位。
②新招录的硕士研究生,初期期满考核合格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管理人员可以聘用到管理九级岗位。
③聘期内新调入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其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明确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签订聘用目标任务书。
(4)聘期内退休人员
聘期内退休人员按照岗位聘用条件确定其岗位等级,仅作年度考核,不作聘期考核。
(5)不在岗人员
聘任期间本人在外脱产学习或工作且未停发工资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参加岗位聘任工作。逾期未归者不再保留岗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高职低聘人员
上一轮聘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但科研工作任务完成率为零的教授、副教授(含双岗聘用人员),本次岗位聘用时在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上降一层级聘用。
上一轮聘期科研工作任务完成率为零的副高以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含双岗聘用人员),本次岗位聘用时在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上降一层级聘用。
说明:“科研工作任务完成率为零”是指聘期内未完成所聘岗位聘期目标中“科研工作”目标任务的任意一项;完成科研成果层次未达到受聘岗位科研成果层次要求的或参与项目、非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等,均不列入任务完成率中(办法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上一轮聘期聘期科研任务未完成但完成率不为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只能聘用至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聘期内,受聘人员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者,可在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的次年1月进行补岗聘用,但只能聘用到晋升后层级的最低等级。
(二)高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含双岗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中规定的教学科研业绩要求,以上一聘期完成的教学科研业绩为依据。涉及的教学科研业绩需有西安财经大学署名,本人为证书持有者,个人排名为完成人的总排名。论文指受聘人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且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纵向以立项单位文件批准金额为准,横向以学校财务到账的数额为依据(不含大进大出);纵向项目的立项时间为相关文件下发时间,且学校为项目第一申请单位;横向项目的取得时间为经费到账时间。
(三)机关、教辅部门普通管理岗和业务岗按现有在编在岗人数设置;机关、教辅人员聘用只限机关、教辅部门内部流动,不得从教学单位调聘。
(四)上个聘期校内工勤技能二级岗位职数共设26个(含省人社厅核拨我校的5个岗位),本聘期继续保留26个工勤技能二级岗位职数。
(五)未聘人员的安置和管理
1.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工作实施阶段未签订聘用协议的,为未聘人员。未聘人员包括待聘人员、拒聘人员、辞聘人员。
2.未聘人员原则上进入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和《西安财经大学待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西财大党发〔2023〕5号)管理。
七、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另外单独行文)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本次岗位聘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精神上来,统一到加快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这一根本任务上来,统一到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上来,增强做好岗位聘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把握好政策规定。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申报、审核、评审、聘用等工作。
(三)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为本,统筹考虑各方面的情况,注意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岗位聘用工作。工作中要把执行政策和工作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对聘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掌握,认真研究,妥善解决,确保岗位聘用工作有序进行、平稳完成。
(四)严守纪律,公平诚信。各单位和个人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诽谤他人。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处理
(一)在岗位聘用过程中,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
2.谎报研究成果、工作业绩,弄虚作假。
3.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
4.拉拢或贿赂聘用组织成员。
5.诬陷、中伤其他应聘人员、聘用组织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
6.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二)聘用组织成员借岗位聘用工作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应聘人员、收受贿赂的,经查证情况属实,由学校撤消其聘用组织成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高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2.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3.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管理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
4.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岗位职责
附件1
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高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高校教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各学院(部)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特点,以学校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为基准,制定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要求的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
第一部分 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范围
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在学院(部)、创新创业学院和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其他部门不设教师岗位。思政辅导员属于思想政治系列教师,设置在直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教学单位,其他部门不设思想政治系列教师岗位。
二、岗位设置层级等级
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四个层级12个等级,四个层级分别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中教授岗位设置4个等级,即一级、二级(省聘)、三级(厅聘)、四级(教授A、教授B);副教授岗位设置3个等级,即五级、六级、七级;讲师岗位设置3个等级,即八级、九级、十级;助教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十一级、十二级。
四、岗位结构比例
(一)高校教师岗位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岗位总体结构比例为1.2∶3∶4∶1.8。
(二)各教学单位二级、三级岗位按照现有在岗人数设置;教授四级A岗位和B岗位,按照5∶5比例进行设置;副教授五、六、七级岗位按照2∶4∶4比例设置;讲师八、九、十级岗位按照3∶4∶3比例设置;助教十一、十二级岗位按照5∶5设置。
第二部分 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职责
(一)学科建设。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学术活动;负责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二)教育教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负责本学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开设本科生、研究生选修课;为师生作学术报告;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
(三)科学研究。主持较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承担较大级别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和重要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主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编写教材等。
(四)社会服务。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定期为师生做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讲座;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二、副教授岗位职责
(一)学科建设。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参与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的建设工作;承担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二)教育教学。负责或参与本学科的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开设本科生、研究生选修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
(三)科学研究。主持纵向、横向科研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出版专著,编写教材等。
(四)社会服务。积极参与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三、讲师岗位职责
(一)承担本科生的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开设本科生选修课,参与教学研究工作。
(二)发表较高水平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四、助教岗位职责
(一)承担课程讲授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四)积极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
第三部分 岗位聘用条件
一、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二)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能够积极完成本单位规定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任务。
(五)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辅导员应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
二、教授岗位聘用业绩条件(二级至四级)
(一)教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按照陕西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教授四级A岗聘用业绩条件
1.在高校教师岗位,受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完成上一聘期目标任务,主讲1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3.除上述条件外,业绩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项:
(1)获国家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2)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25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1名)。
(4)本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2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6)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2篇以上。
(7)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8)完成三级以上教授岗位聘用必选条件之一。
(三)教授四级B岗聘用条件
在高校教师岗位,受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主讲1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不含“高职低聘”人员)。
三、副教授岗位聘用业绩条件(五级至七级)
(一)五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1.在高校教师岗位,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完成上一聘期目标任务,主讲2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3.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中的1项: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证书持有者),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三等奖;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4名,厅局级前2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6)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7)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二)六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1.在高校教师岗位,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完成上一聘期目标任务,主讲2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3.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中的1项: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证书持有者),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校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类比赛,获校级特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奖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6名,厅局级前3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6)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7)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三)七级岗位聘任条件
1.在高校教师岗位,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主讲2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不含“高职低聘”人员)。
四、讲师及助教岗位聘用条件(八级至十二级)
讲师及助教岗位聘任条件由各学院(部)制定,报学校备案。
五、思政辅导员岗位聘用条件
思政辅导员各级岗位聘任条件由学工部统一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学院具体制定,报学校备案。
第四部分 岗位聘期目标
一、教授二、三级岗位聘期目标
教授二、三级岗位聘期目标,执行陕西省相关规定。
二、教授四级岗位聘期目标
(一)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任务。
(二)科研和学术工作
1.教授四级A岗: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教授四级B岗: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2篇以上。
2.按照学校或学院安排,负责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工程等建设项目。
(三)教授四级A岗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1项。
1.获国家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获国家级优秀教材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级优秀教材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1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全国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标兵。
3.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25万元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1名)。
5.本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2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6.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7.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2篇以上。
8.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9.完成三级以上教授岗位聘用必选条件之一。
(四)教授四级B岗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1项。
1.获国家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6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2名);获国家级优秀教材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级优秀教材特等奖(前6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2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全国课堂教学创新大赛、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能手以上。
3.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4.本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二等奖;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3名,厅局级第1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6.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7.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三、副教授五级岗位聘期目标
(一)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任务。
(二)科研和学术工作
1.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2篇以上。
2.按照学校或学院安排,负责或参与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工程等建设项目。
(三)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证书持有者),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学教学竞赛奖项,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能手以上;或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前2名)。
3.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5.本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三等奖;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4名,厅局级前2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6.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7.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8.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四、副教授六级岗位聘期目标
(一)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任务。
(二)科研和学术工作
1.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2.按照学校或学院要求,参与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工程等建设项目,为主要梯队成员。
(三)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证书持有者),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校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学教学竞赛奖项,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能手以上;或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前3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类比赛,获校级特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奖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6名,厅局级前3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6.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7.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五、副教授七级岗位聘期目标
(一)教学工作
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任务。
(二)科研和学术工作
1.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2.按照学校或学院要求,参与学科、专业、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建设。
(三)必选目标
除完成(一)、(二)工作目标外,还须完成以下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或科研二等奖(第1名)。
2.作为主讲教师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学教学竞赛奖项,或在陕西高校思政课“大练兵”活动中获评教学能手以上;或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前4名);或负责2门校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团队)建设。
3.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5.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类比赛,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厅局级以上奖励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8名,厅局级前4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6.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7.在CNKI复合影响因子大于0.3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8.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六、讲师及助教岗位聘期目标
讲师及助教各级岗位聘期目标由各学院(部)制定,报学校备案。
七、思政辅导员岗位聘期目标
思政辅导员各级岗位聘期目标由学工部统一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学院具体制定,报学校备案。思政辅导员岗位聘期目标中应包含完成规定的80学时/年的思政课程教学工作量(思政课程包括形势政策课、军事理论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和带班工作量。
第五部分 有关事项说明
一、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学校高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报学校审定。
二、高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
三、学院(部)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考虑各单位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师资队伍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岗位数量、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等,报学校审查备案。
四、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根据各学院(部)学科、专业、科研基地情况,增加一级学科负责人、硕士专业学位负责人、省级科研基地负责人、本科专业负责人工作津贴。
一级学科负责人由所属学院院长担任,硕士专业学位负责人、省级科研基地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本科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以上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兼任。
五、学校对高校教师各级岗位(不含双岗聘用、思政辅导员)教学工作量(包括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任务)基本要求为300课时/学年,并依此标准核定学院(部)教师岗位数。各院(部)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工作量总任务(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任务),经学校审定通过后,自行调节本单位教师各级岗位教学工作量基本要求,年度和聘期考核以各院(部)的要求为准。
六、自2023年1月1日起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两年的教授、副教授,不执行“高职低聘”。
七、凡受聘为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教师(含“双岗考核”人员),每学年须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所授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
八、(一)科研成果类业绩认定以《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 ( 修订 ) 》(西财大研发〔2021〕10号)为准。
(二)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工作量认定以前言后记中的说明为准,工作量可累加。
(三)聘任条件中涉及的科研项目,均指在立项部门限定的研究期限内的项目。
(四)科研项目类成果中,申报人工作角色应一致,且能够提供本人实质性参与项目的佐证材料。
(五)同一成果不重复计算,取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等级认定。
九、完成标志性科研成果1项即为完成聘期科研任务。标志性科研成果包含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第1人)、发表权威期刊论文。
十、本条件中提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级。
十一、聘用条件中的业绩成果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在此期间职称晋升的,应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第六部分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各部门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发展需要和特点,以学校聘用条件和聘期指导目标为基准,制定不低于学校指导标准要求的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范围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在教学单位、教学辅助及后勤和部分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职能部门。
岗位设置分布纳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包括工程实验、图书档案、新闻出版、会计经济统计、卫生技术、社科研究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工程实验系列岗位:工程实验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学院实验室、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信息与教育中心。
——图书档案系列岗位:图书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图书馆和各学院资料室;档案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档案馆和集中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
——新闻出版系列岗位:新闻出版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期刊管理中心和党委宣传部。
——会计经济统计系列岗位:会计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财务处、审计处;经济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国资处和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统计系列主要设置在发展规划处。
——卫生技术系列岗位:卫生技术系列岗位主要设置在校医院。
——社科研究系列岗位:社科研究系列岗位设置在现岗位所在部门。
(二)岗位设置等级与结构比例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4层7个等级,四个层级分别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即:专业技术四级、六级、七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和十二级。其中副高级分为专业技术六级和七级岗位、中级分为专业技术九级和十级岗位、初级分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和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结构均为5∶5。
二、岗位职责
(一)正高级岗位
独立负责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开拓进取,规范管理,使本单位、本部门能够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并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指导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使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显著提高。
(二)副高级岗位
负责所从事的业务工作,规范创新,促使本单位、本部门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并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使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提高。
(二)中级及以下岗位
由各设岗单位依据工作实际制定,报学校备案批准后执行。
三、岗位聘用条件
(一)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2.具备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的岗位,应具备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4.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能够积极完成本单位规定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任务。
(二)正高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四级)
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完成受聘单位工作任务(不含“高职低聘”人员)。
(三)副高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六级至七级)
六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1.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上一聘期目标任务,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完成受聘单位工作任务。
2.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同时完成下列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证书持有者),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校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获各类比赛校级特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奖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6名,厅局级前3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6)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1篇以上。
(7)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七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
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完成受聘单位工作任务(不含“高职低聘”人员)。
(四)中级及处初级岗位聘任条件(九级至十二级)
中级及初级岗位聘任条件由设岗部门制定,报学校备案。
四、岗位聘期目标
(一)正高级岗位聘期目标
1.业务工作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受聘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2)主持本专业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得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评价认可。或提交本专业业务建设有关论证报告,并得到学校主管权威机构认可。或主持起草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规划等,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具有创新性,并被学校正式采用。或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复杂技术难题,得到2名以上同行专家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评价认可。
(3)每年组织专业有关专题研讨会或报告会2次以上。
(4)指导指导本单位、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
2.科研工作
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2篇以上,同时完成以下目标1项。
(1)获国家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6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2名);获国家级优秀教材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级优秀教材特等奖(前6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2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3)本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二等奖;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3名,厅局级第1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4)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5)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6)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二)副高六级岗位聘期目标
1.业务工作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受聘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2)参加(主要成员)本专业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得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评价认可。或参加(主要成员)提交本专业业务建设有关论证报告,并得到学校主管权威机构认可。或参加(主要成员)起草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规划等,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具有创新性,并被学校正式采用。或参与(主要成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复杂技术难题,得到2名以上同行专家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评价认可。
(3)每年组织专业有关专题研讨会或报告会2次以上。
(4)指导指导本单位、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
2.科研工作
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同时完成下列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证书持有者),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4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或获校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类比赛,获校级特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省部级奖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6名,厅局级前3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6)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7)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8)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三)副高七级岗位聘期目标
1.业务工作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受聘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2)参加本专业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得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评价认可。或参加提交本专业业务建设有关论证报告,并得到学校主管权威机构认可。或参与起草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规划等,且文件规范、质量较高、具有创新性,并被学校正式采用。或参与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复杂技术难题,得到2名以上同行专家以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评价认可。
(3)每年组织专业有关专题研讨会或报告会1次以上。
(4)指导指导本单位、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
2.科研工作
在二类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同时完成下列目标1项。
(1)获省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证书持有者);获省级优秀教材奖特等奖(证书持有者),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或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校级教学或科研二等奖(第1名)。
(2)主持厅局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2名)。
(4)本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类比赛,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比赛获厅局级以上奖励1项;或作为主教练组织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学生体育比赛获省级前8名,厅局级前4名;或指导完成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公开发表二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前2名)。
(5)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6)在CNKI复合影响因子大于0.3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以上。
(7)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支持计划。
(四)中级及初级岗位聘期目标
中级及初级各级岗位聘期目标由各设岗部门制定,报学校备案。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报学校审定。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
(三)各部门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考虑各自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师资队伍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岗位数量、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等,报学校审查备案。
(四)“高职低聘”依据实施方案和本办法实施。
(五)在聘用中,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选择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一致的岗位进行申报,如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与所申报岗位类别不符的,则聘用至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六)1.科研成果类业绩认定以《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 ( 修订 ) 》(西财大研发〔2021〕10号)为准。
2.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工作量认定以前言后记中的说明为准,工作量可累加。
3.聘任条件中涉及的科研项目,均指在立项部门限定的研究期限内的项目。
4.科研项目类成果中,申报人工作角色应一致,且能够提供本人实质性参与项目的佐证材料。
5.同一成果不重复计算,取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等级认定。
(七)完成标志性科研成果1项即为完成聘期科研任务。标志性科研成果包含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第一人)、发表权威期刊论文。
(八)本条件中提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级。
(九)聘用条件中的业绩成果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在此期间职称晋升的,应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六、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管理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和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五)符合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干部管理、聘任的有关文件的规定。
二、具体聘用条件
(一)五至八级管理岗位
按《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修订)》《西安财经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修订)》(西财大党发〔2021〕61号)执行。
(二)九级管理岗位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胜任本职工作;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初步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手段;以往工作得到好评。
三、管理岗位职责
学校组织部门制定五至八级岗位职责(以职责发文为准),九级岗位职责由校内各设岗单位依据部门工作内容自行制定。
附件4
西安财经大学2023-2026聘期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岗位职责
一、工勤技能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主要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图书馆等单位设置;其他单位现工勤技能岗位予以保留,此类岗位所聘人员退休或调离后,相应岗位不再保留。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二级至五级岗位共四个等级。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数结合学校实际进行设置,主要设置在工勤技能和技术水平要求高的岗位。工勤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主要设置在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有要求的辅助工作领域。
本轮聘期学校核定工勤技能二级岗位26个(含省人社厅核拨我校的5个岗位),设置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图书馆等部门。
二、聘用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二)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三年工作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三、聘用具体条件
(一)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
1.通过技师等级考核,取得技师资格。
2.能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有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水平。
(二)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
1.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
2.能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岗位上能起到骨干作用,并有指导和帮助初、中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三)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
1.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中级工等级证书;
2.能刻苦钻研技术,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岗位任务,并注意技术的自我提高。
(四)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
1.试用期满,转正后通过了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熟悉本职工作,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各级岗位职责
(一)工勤技能各级岗位共同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2.举止端正,服务育人。
3.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技术,掌握新技能。
4.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岗位职责
1.主动思考,积极配合单位领导创造性地做好本单位工作。
2.提出隐患整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节约资源等工作建议和思路、方案。
3.指导本工种下级岗位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培训合格。
(三)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岗位职责
1.积极思考,配合单位领导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2.为提高本单位工作水平,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建设发展做贡献。
3.指导本工种下级岗位按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帮助本工种下级岗位提高业务能力。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培训合格。
(四)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岗位职责
1.配合领导完成本单位相关工作。
2.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总结经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能在本岗位起到技术骨干作用,并能在上级岗位聘用人员指导下提高业务能力。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培训合格。
(五)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岗位职责
1.配合领导完成本单位相关工作。
2.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总结经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培训。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具有工人技术等级的人员重新实施聘用,原聘用岗位等级不保留;
(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后勤管理处负责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工勤技能二级岗位选聘细则(含省人事厅核定的5个岗位),并组织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