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从2022年开始,启动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我校组织参加第一届成果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一)成果出版、发表或使用时间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成果必须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课题成果。

(三)成果形式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科研论文和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三种形式。课题成果如包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教学成果,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

(五)申报人必须确保参评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弄虚作假、无学术不端行为。

(六)每位申报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成果为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教辅类成果。

4.已获得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二、评审程序

    (一)学校推荐数量及程序

1.推荐数量。根据上级要求,本次评奖限项申报,我校5项成果推荐名额,参评成果必须要有原件。

2.推荐程序。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周密部署,择优推荐在《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中的“初审意见表”第一行“申报人所在单位(院、系)意见”表格中,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科研处对收到的参评成果,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选结果择优选出5项成果经公示后无异议,上报评奖单位

评奖单位评审程序

1.资格初审。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成果不能参加评选,且不退还相关费用。

2.评前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成果在网上进行评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会议评选。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成果申报类别进行会议评选,初步提出拟获奖成果。

4.审核公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拟获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

5.发文奖励。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奖励文件。

、材料报送

(一)二级单位上报初评材料要求匿名的《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纸质版1式3份,参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1份,无需胶装;要对成果按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证明附件中的所有相关人姓名进行匿名处理,著作可不出正文。《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不匿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mail.xaufe.edu.cn所有参评成果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科研处综合管理科,本次评选活动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的参评成果

学校推荐材料要求

此次申报省教育规划办将收取每项申报成果评审费200元。相关评审费用办理事宜,学校完成评审结束后及时通知相关推荐申报人办理。同时上报正式材料参评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其中,参评成果原件1份(不返还);《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需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其中汇总表文件名应以“XX学院(部门)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报送汇总表”命名;每项成果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以“学院名/部门名”命名。如“经济学院01/科研处01,序号需与汇总表的序号对应一致。

二级单位初评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6月30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人:雷钟豪

联系电话:81556180

  

科研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