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西安财经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西安财经大学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西安财经大学会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为切实做好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安排
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一周安排校长办公会、一周安排党委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一般安排在周四上午召开。
二、会前准备工作
1.充分酝酿。各部门提请会议审议(审定)的材料,必须经充分调研、论证和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意见或建议后,方可提交会议审议(审定)。
2.风险评估。提请会议审定议题如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应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大学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西财大党发[2019]58号)要求,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形成评估报告。
3.征求意见。涉及制度建设、涉及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材料,应在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送校领导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提请会议审议“三重一大”事项专用会签单》。
4.领导签批。申报议题部门提交的议题材料,必须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并签字。
5.材料印制。议题材料由申报部门负责印制并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一般应双面A4打印,提交党委会的材料须一式14份,提交校长办公会的材料须一式12份。
6.上会申请。申报部门应于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召开前3天(即会议当周周一),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提交已办结的《西安财经大学党委会议题审批表》或《西安财经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审批表》,同时报送提请会议审议的议题材料(除保密事项外),涉及制度建设、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还应提交《西安财经大学提请会议审议“三重一大”事项专用会签单》,经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专人审核并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安排上会。除特殊紧急议题以外,未按照申报时限要求,逾期申报的议题暂不安排上会。
三、会中相关工作
1.汇报人员。议题汇报原则上由议题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确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委托部门其他负责人汇报。
2.汇报要求。议题汇报要精简扼要、条理清晰,一般按照议题基本情况、会前酝酿情况、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或存在的问题、建议解决方案等四个方面简明扼要地阐述。议题汇报一般不超过5分钟,重要议题汇报不超过15分钟。
3.会议决定。会议实行一事一议。参会人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经认真讨论意见基本一致后,由主持人归纳总结,形成会议决定。
4.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用专门会议记录本记录。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即: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要明确。会议通知、记录、纪要、录音等文字等资料应存档。
四、会后相关工作
1.会议纪要。会后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根据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后印发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2.贯彻执行。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严格遵守,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3.材料归档。每年年底,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安排专人将议题审批表、议题单、议题材料等资料整理后移交档案馆归档。
五、会议纪律要求
1.按时参会。参会人员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好会议材料,提前候场。除非有变动,原则上不发第二次通知。
2.保守秘密。参会人员对会议涉及保密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任何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外公开。会议内容或会议材料有保密要求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做好材料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