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普基地:
为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落细,按照陕西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纲要办发〔2022〕1号)及4月7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宣传活动,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校的专业特色和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在提升广大师生科普素质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服务全社会。
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活动月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本着安全、节俭、实用的原则,采取合理方式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三、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精心部署谋划,认真组织科普宣传活动,制定“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方案。至少开展1项科普宣传活动,填报《陕西省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表》。
四、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宣传月活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前将项目征集表、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研处成果转化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kyc@mail.xaufe.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9056471
科研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