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力有序有效实施,现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及题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事关中长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推动“十四五”时期相关领域任务实施的重大思路、重大举措。具体研究题目如下(具体研究要点见附件1):

1、中长期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研究

2、人口老龄化对中长期经济增长潜力的影响

3、我国基础研究资源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研究

4、主要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我国物价水平传导机制以及产业链安全与稳定的影响研究

5、碳达峰目标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

6、提升新能源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研究

7、“双碳”目标下资源型地区难点与出路研究

8、共同富裕导向下的我国城乡融合发展问题研究

9、共同富裕导向下的财税体制机制和政策研究

10、代表性发达国家及我国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历程研究

11、我国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趋势研究

12、浙江城镇化发展普适性经验研究

13、我国城镇住房需求趋势研究

14、我国城镇化发展与碳排放动态关系研究

15、我国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研究

16、我国城市人居环境优化研究

17、我国新型城市建设发展与改革举措研究

18、基于“刘易斯拐点”的我国农村人口转移趋势研究

19、我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

20、北部湾城市群发展定位与任务举措研究

21、我国县城人口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22、基于扩大有效投资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23、跨行政区合作收益共享成本共担典型案例分析研究

24、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指数化评价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申报书请下载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各单位统一申报,将申报书一式4份交科研处科研科,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原则上给予每个课题10万元经费资助。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课题承担者应按照要求按时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终期评审,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人:郭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科研处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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