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19-21周为“实习实训月”( 2021年7月3-23日)。为在此期间科学合理的调配实验室资源,更好的为各学院提供服务,现就本学期实习实训月实验室使用申请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各学院原则应优先充分使用自管的实验室满足本学院实习实训月教学需要。

2.实验室管理处将优先安排无自管实验室学院的实验室使用需求。

3.请各学院于6月21日前向实验室管理处提交实习实训月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我处根据申请时间、要求和实验室条件统筹安排有关申请并于6月25日前反馈各学院。

实验室使用申请表以各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实验楼五层504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10349667@qq.com。

联系人:江老师,电话:81556609转504。

附件:实习实训月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