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学校整体工作顺利推进,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开展空缺科级岗位选拔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二、岗位及职数

空缺科级岗位及聘任职数35个,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

三、任用条件与资格

除符合《西安财经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任职资格:

(一)具有三年以上工龄(2018年8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中在本校工作满一年。

(二)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三)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提任副科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科级干部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团委书记提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提拔担任后勤、保卫工作部门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担任党组织、工会、共青团领导职务的,还应符合各有关章程规定的要求。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八)科级非领导职务(实职)的任职资格,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任科级干部不得申报应聘同职级岗位,申报空缺科级岗位人员应是符合条件的非现职科级干部和其他人员。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填报《干部自荐登记表》,登记表在附件和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线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3.每人可填报2个岗位意向(报名表上设有“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栏,以便了解干部意愿)。

4.6月15日(下周二)17:00前,申报人员将《干部自荐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210室,联系电话:81556047,13772163556),提交材料之前,请务必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工作

5.由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按本人申报岗位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由党委组织部协同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民主推荐程序

(1)制定民主推荐方案;

(2)进行谈话调研推荐;

(3)召开推荐会议;

(4)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5)党委组织部向校党委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2.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

(1)教学单位民主推荐干部人选,由本单位处科级干部、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参加;单位教职工人数较少的,全体人员参加推荐。

(2)非教学单位民主推荐干部人选,由本单位处科级干部、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参加;单位教职工人数较少的,全体人员参加推荐。

3.会议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充分酝酿,征求并听取分管校领导意见,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召开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初步考察人选,经组织部汇总审核后,上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

各学院党委对本单位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其他处级单位的考察对象由本单位和所属党组织共同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考察报告,并与考察记录一并交党委组织部存档、备查。(考察程序及工作要求由党委组织部为各相关单位提供)

(四)讨论决定

党委组织部依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充分考虑各单位意见后,通过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审核,提交党委会决定。

(五)任职

1.任前公示。在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后、任职通知下发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2.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其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3.宣布任职。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干部聘任工作纪律,坚持“十个不准”,凡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将严肃查处。申报人员不得弄虚作假或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否则将取消其聘任资格。

(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所有干部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做好本职工作。干部离开现任岗位时,应做好工作交接。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校纪委对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9256067,邮箱:JW@mail.xaufe.edu.cn。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空缺科级岗位及聘任职数.xlsx

 附件2:干部自荐登记表.docx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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