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申报人,主要完成人员,出版、发表或使用单位和时间等信息。

公示期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16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向科研处提出,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和必要的证明,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80

电子邮箱: kyc@mail.xaufe.edu.cn

  

                                        科研处

2021年5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