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见附件1)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见附件2)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2019年度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26个类别,所涵盖专业详见《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3)。
相关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2019年省级认定范围与我校相关专业情况如下表:
学院 |
分类 |
对应专业 |
备注 |
法学院 |
法学类 |
法学 |
重点申报 |
文学院、外国语学院 |
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英语、日语 |
重点申报 |
文学院 |
艺术学类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 |
重点申报(2018年获批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虚拟演播室节目制作流程实验”若有大的改善直接申报国家级) |
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
经济管理类 |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物流管理、工业工程、电子商务、旅游管理 |
重点申报 |
二、认定要求
(一)项目认定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项目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三)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四)申报项目应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并保持链接畅通。参加国家认定的项目还需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五)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校内遴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2017、2018年度已认定为省级但未被认定为国家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本次认定范围内且在上次认定后有较大改进的,可以直接申报推荐国家级(不占学校指标)。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各学院按照教育部《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要求(简介视频不超过3分钟,教学引导视频5-8分钟),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项目网上申报。 登录“工作网”的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二)纸质函报。将《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4)和附件材料按项目单独装订成册,(一式3份),和《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连同申报表、汇总表和视频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西安财经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实训中心)6楼607室,李老师 电话029-81556607,13991990519。实验教学管理群及时联系。
《申报书》电子版采用WORD版本,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项目简介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教学引导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
五、申报时间
各学院请将电子材料于2019年8月20日前,经遴选后再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8月25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发挥主体作用,注重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大力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和应用。
(二)对认定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学院要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确保项目被认定后1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年后至3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30%。
(三)申报表、视频技术要求和技术接口规范等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32号),请登陆“工作网(www.shenbao.ilab-x.com)”下载。
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实训中心)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