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组发〔2019〕1号
关于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我校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相关规定,按照学校2019年党委工作部署和我校处、科级干部新一轮聘任后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党支部设置调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依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下旬--6月中旬。
1、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5月15日前。
2、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15日前。
具体见《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及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日程安排》。
四、组织设置
(一)党支部设置
按照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的总要求,以有利于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组织活动、有利于提高活动效能为原则,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党支部党员人数25人左右为宜,最多不超过50人,同时要合理设置党小组。党支部的设置调整须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批复。
1、教工党支部:
学院(部)教工党支部一般按院(部)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和科研平台等设置党支部;
(2)机关、教辅单位一般按部门设置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不超过5个。
2、学生党支部:党支部设置要着眼于党组织的稳定性、长期性和连续性。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
(1)本科生党支部一般按系(部、所)、专业纵向设置;
(2)研究生党支部一般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科研基地等由导师和研究生组成设置。
3、离退休教工党支部:一般按照居住地就近、便于活动开展、利于发挥作用等原则灵活设置。
(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设置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处科级机构及职数设置调整的决定》(西财党发〔2018〕7号)的设置执行。
五、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一)党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由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另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正式党员7人及7人以下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
基层党的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党员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按7人设置),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或保密委员等,二级单位推行党政交叉任职,党员行政负责人应进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按学校党委确定的职数设置。
基层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六、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优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热爱党务工作。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能够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结合单位实际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道德品质高尚。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推动工作有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时俱进、锐意进取。能够激发广大师生党员的创造力,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保障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落实。
(五)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
(六)身体健康,在岗职工年龄符合学校党委干部任职规定。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七、工作程序
(一)党支部设置调整
1、呈报党支部设置调整请示。需要增设党支部或调整党支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由基层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呈报党支部设置调整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拟增设、调整党支部的原因,拟新设立的党支部名称(名称要规范);拟调整的党支部要列出调整前的党支部名称和调整后的党支部名称,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
2、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设置调整进行批复,同时将支部设置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基层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二)党支部换届选举
1、进行宣传思想教育。基层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组织党员紧密联系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条例,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政策和党员标准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坚强堡垒。
2、呈报党支部换届调整的请示。本届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呈报关于换届调整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的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等,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准备工作。
3、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基层党支部要起草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回顾总结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努力方向。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4、酝酿提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基层党支部提名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5、审查、选举。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进行初审,原则同意后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6、上报选举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党支部委员分工建议,报基层党委(党总支)批准。
7、上报委员会选举情况。教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批准后开会选举党支部书记、进行委员分工,并将结果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基层党委(党总支)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
1、安排部署、学习动员
学校召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本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把握政策,明确任务;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掌握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原则,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为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总结工作、提出目标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起草任期工作报告,同时报告本单位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工作报告要在广泛征求党员和基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准差距,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建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
3、发扬民主、酝酿候选人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要兼顾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教学、学生工作和管理一线党员代表,以有利于开展本单位组织工作为基本原则。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120%,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后呈报学校党委审批。
4、提交换届选举请示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中旬向校党委组织部提交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请示。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主要议程、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简要情况,现有师生党员基本情况等。经学校党委原则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5、正式选举和上报审批
正式选举。选举时,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有选举权的党员)的五分之四。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选举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员大会结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及时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呈学校党委审批。
当选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以及各委员分工,经学校党委批复后生效。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党支部换届选举
1、党支部换届选举要做好充分的组织酝酿和思想动员工作。广大党员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党支部换届选举,选好班子,特别是对党支部书记人选,要选出热心党务工作,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且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优秀同志担任。
2、按照党建和业务“双带头人”的标准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一定的行政职务;机关处室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员负责人担任。
3、按照党建和教育“双带头人”的标准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党员教师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或优秀研究生党员担任。
本次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计划于5月15日前结束。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应报学校党委批准。
(二)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
1、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同时,把换届选举与党员教育结合起来,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2、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单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加盖印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经校党委原则同意后,再进行大会选举。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做好信息沟通及反馈工作,将本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安排及时报党委组织部,以便统筹安排。
3、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选举大会之前,必须核实以下情况,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本单位党员总数、正式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应到会人数、不能到会人数及其原因。
4、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选出后,报校党委审批。要及时向党委报告两次选举情况,两次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本单位实有党员人数,其中正式党员数,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大会选举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其中有效票数;当选委员名单(以得票多少为序)及票数;选举中的其他情况。二是召开新一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时间,出席委员数,书记、副书记得票数,委员分工情况等。
5、学校党委批准通知下达前,上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仍要履行职责,坚持正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通知下达后,上届委员会与新一届委员会要认真做好交接和有关资料归档工作。
6、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党总支选举前,要将已经退休的党员组织关系从相关部门转入到离退休党总支,由离退休党总支负责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并参加离退休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出具体时间安排。整个换届选举及上报工作从即日开始至6月15日前完成。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