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至今未上交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职工,请于3月29日下午5点之前,将材料交到计划财务处资金管理科。交通银行城南支行工作人员于3月30日上午来我校取资料,逾期未交资料的职工,银行与担保公司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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