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行政办公楼门卫管理,确保行政办公楼安全,维持正常安定的教学工作秩序,特规定如下:
1、从四月六日起,凡出入行政办公楼统一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凭“工作证”、学生凭“学生证” 出入行政办公楼。
3、外单位来访人员须到行政办公楼门卫值班处凭单位工作证进行登记许可后,由受访部门派人引导进入行政办公楼。
4、非本校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行政办公楼,特殊情况要进入行政办公楼须经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
5、凡在晚上九时以后进出行政办公楼的人员,都要在行政楼门卫值班处进行登记;无特殊情况,非值班人员必须在夜间十一点前离开,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加班的职工,要及时向门卫值班人员告知本人的准确位置和离开时间。
6、对于既不出示证件,又故意寻衅滋事、无理取闹的人员,保卫处将会同驻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维护学校公共安全和正常教学工作秩序是每位教工、学生的共同责任,望大家能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校保卫处
201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