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7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技术工人晋升等级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条件

凡我院已取得省人事部门核发的初、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和2009年以前参加晋升等级考核,因单科成绩不合格未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2009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均可列入晋升等级考核范围。

晋升等级考核的申报年限条件

申报高级工:工作年限20年(年限计算到2010年,下同)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从取得岗位证书起计算到20109月底止,下同)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申报中级工:工作年限10年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申报初级工:2009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和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合同制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考核工种

晋升等级统考的工种有: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水土保持防治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服服务员、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成绩的评定

考核内容包括: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中、初级工的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三项成绩均为6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其中一项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其合格成绩保留一年。高级工由省工考办根据考试成绩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技术理论、职业道德和实际操作技能三门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且总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核发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四、考试时间

技术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定于717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定于71819日由受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进行。

五、报名安排

1、各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一),5月25报人事处师资科,并领取《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

2527各部门上报《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每人一份),并提交申报人现有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考核收费

1、职业道德考核每人收费20元。

2、申报工种考核收费标准的30%

七、其他问题

1、对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首次本等级岗位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按本等级考核申报条件(工作年限只计算到1996年底)报名参加此次考核,作为本等级考核,取得本等级岗位证书后,再按照升等级的申报条件,参加今后年度的升等级考核。

2、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已取得四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满后,现从事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同的,须参加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者核发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3、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在本单位上年度考核中不合格、受过降资、警告等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一律不准参加本年度报名考试。

4、对已取得工种与申报工种不同者,需提交转换工种证明,并且加盖人事处公章。

 

附件一: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申报表.xls

附件二: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10年升等级考核(鉴定)_收费标准.xls                                                                      

人事处

  201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