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首页 公开目录 基本信息 招生考试 财务资产及收费 人事师资 教学质量 学生管理服务 学风建设 学位学科 对外交流与合作 其他信息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其他信息 > 应急预案 > 正文
西安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1-06] 阅读次数:[]

西财大校发〔201910

西安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规范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积极自救。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积极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 各单位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验室类型,分析研判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三章 预防与预测

第七条 预防

各单位须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明确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机制;确定各实验室技术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和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档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制度。通过规范和强化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预测

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失窃、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现状予以充分的评价与预测,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四章  事故应急程序

第九条 处置突发事故的一般程序包括:报警、启动预案、先期处置、应急处置及救援、善后及恢复。

(一)报警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本部门领导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保卫处等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报警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事故种类,发展程度和已经产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及报警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如发生严重的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19120等电话。

(二)启动预案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校医院和相关学院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先期处置

现场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

(四)应急处置及救援

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做出应急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安全威胁的人员;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危险源,阻断危害传播,划定并标明危害区域并加强巡逻;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抢修被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

(五)善后及恢复

   1.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向学校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2.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4.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  事故现场处理措施

第十条 实验室火灾事故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引致次生灾害;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沙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第十一条 实验室爆炸事故

发生实验室爆炸事故,首先应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由工作人员及时切断电源并关闭管道阀门,同时,其他现场人员应通过安全出口或采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其次,听从统一指挥进行人员抢救和安置工作。

第十二条 实验室触电事故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执行。

第十四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条:西安财经大学雁塔、翠西校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修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