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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关于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必修课试卷进行专项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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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检查和评价我校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与监督保障,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必修课试卷进行专项评估,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程考试试卷。

二、评估内容及依据

评估内容:试题质量、卷面质量、试卷评阅、试卷管理。

评估依据:《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财院教发[2014]12号)、《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西财院教字[2006]31号)、《西安财经大学试卷评价办法》(西财大评发[2019]13号)。

三、评估方式和日程安排

采取各学院自查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学院自查阶段( 5月25日--6月5日)

各学院应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西财院教[2005]23号)、《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财院教发[2014]12号)、《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西财院教字[2006]31号)、《西安财经大学试卷评价办法》(西财大评发[2019]13号)的有关要求,对所负责保管的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试卷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地自查,自查覆盖率一般不应低于所开课程总量的70 %。

各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必修课试卷自评报告》。《试卷自评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2018-2019学年试卷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自查的基本情况(范围、数量、工作步骤和方法等)、总体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自评报告》应于65日前交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评估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530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pjb@ mail.xaufe.edu.cn)

第二阶段:校评阶段(6月5日-- 6月30日)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从各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卷进行检查评估。校评抽取的试卷范围、数量等事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6月30日--7月10日)

校评结束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向各学院反馈评估结论及意见。各学院应根据校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试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于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试卷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学院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学校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试卷评阅、归档的有关要求,严把试卷质量关,实事求是地对本学院的专业必修课试卷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

2.自查以各学院课程归属为单位,对于跨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试卷,由学生所在的负责保管试卷的各学院提供;

3.各学院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切实保证自查试卷的数量不低于所开专业必修课的70%;

4.《试卷自评报告》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档案及本科教学评估的依据,请务必按本通知规定认真撰写,按时提交;

5.各学院送交学校抽查的试卷,应按照规定统一装盒,并按《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供相关归档材料,具体抽取名单另行通知;

6.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试卷评估的整改工作,及时将试卷评估情况通报给相关各学院和老师,完成整改。同时配合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完成本次情况的抽查工作。

7、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评估办公室联系(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530室,电话:81556626)。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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