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检查和评价我校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与监督保障,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进行专项评估,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专业必修课程考试试卷。

二、评估依据及内容

评估依据:《西安财经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西财大教发[2020]15号)西安财经大学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西财大教发[2023]14号)《西安财经大学试卷评价办法》(西财大评发[2019]13号)。

评估内容:试题质量、卷面质量、试卷评阅、试卷管理。

三、评估方式和日程安排

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阶段410--510日)

各学院应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西安财经大学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西安财经大学试卷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所负责保管的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专业必修课试卷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地自查,自查覆盖率一般不应低于所开课程总量的50%。

各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自评报告》。《试卷自评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自查的基本情况(范围、数量、工作步骤和方法等)、总体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试卷自评报告》应于517日前交评估中心办公室(长安校区一号教学楼113,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pjb@ mail.xaufe.edu.cn)

第二阶段:校评阶段510-- 6月17日)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从各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专业必修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卷进行检查评估。校评抽取的试卷范围、数量等事项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6月17--710日)

校评阶段结束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向各学院反馈评估结论及意见。各学院应根据校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试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试卷质量是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严把试卷质量关,实事求是地对本学院的试卷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

2.自查以各学院课程归属为单位,对于跨学院开设的课程试卷,由学生所在的负责保管试卷的各学院提供;

3.各学院要切实保证自查试卷的数量不低于50%;

4.《试卷自评报告》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档案及本科教学评估的依据,请各学院务必按本通知规定认真撰写,按时提交;

5.各学院送交学校抽查的试卷仅需提供电子版,应按审核评估试卷抽调标准统一扫描试卷及相关归档材料。具体抽取名单另行通知。归档材料及其整理顺序:

2020、2021级试卷:①试题审批登记表;②课程教学大纲;③教师课堂手册;④学生成绩登记表;阅试卷分析报告;⑥试卷(按成绩单顺序)。

2022、2023级试卷:①课程考核命题审批登记表;②课程教学大纲;③教师课堂手册;④学生成绩登记表;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⑥试卷(按成绩单顺序)。

注意从2022级起需提供符合OBE理念培养方案的归档材料(见附件)。

6.各学院应根据校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试卷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7.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评估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81556625


附件:(2022版培养方案附件)

 1.课程考核命题审批登记表模板.doc

 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x

 3.OBE-试卷模板.doc

 4.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模板.docx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