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财发2022〕2

校属各部门:

《西安财经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经2022年6月2号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大学

                              2022年6月11日



西安财经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加强我校专项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学校预算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学校年度预算不再设置预备经费(校长基金)。

二、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必须贯彻“科学规划、落实责任、突出效益、安全合规”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对专项资金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学校预算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绩效考核各单位自评。各部门每年4月前对上年度本单位管理及归口管理的各项经费参照《西安财经大学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2)开展考核工作,形成自评报告会同决算报计划财务处。

四、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五、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在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