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2〕6号)要求,我校开展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选拔推荐工作紧紧围绕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实施乡村振兴和人才强省战略,以推动我校“双一流”和博士授权单位建设为目标,突出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重点从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优势、重点学科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建设。

二、人选条件

选拔推荐人选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7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凡入选校级“青年英才”、“中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申报第五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

三、限额推荐

此次省上对省属院校实行总量不超过5人的限额申报。因此,各学院限额推荐,其中列入学校博士授权点申报规划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其他学院(部)可推荐人选1人。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按照规定条件如实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人提交附件材料(附件3)一式三份。

2.所在部门初审和推荐。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报人及其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坚持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学科符合度、教学及科研能力和身心健康等),形成推荐人选所在部门推荐意见,提交所在部门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3.资格审查。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提出推荐建议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上报。

五、工作要求

1.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合并装订)、申报汇总表和所在部门推荐意见各一式一份。

2.各学院(部)要对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版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资格。

3.各学院(部)请于2022年6月8日(星期三) 17:0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402室,电子版发送grb@mail.xaufe.edu.cn。

联系人:高远飞  029-81556818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