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21〕223号)精神,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338 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和共青团陕西省委决定共同举办 2021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整体组织协调工作,其成员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大赛在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培训中心承办,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集成电路 EDA 开发应用)、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三个赛项。

三、竞赛内容

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占 80%。相关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竞赛组织方式

(一)竞赛分组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为双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竞赛组别。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集成电路 EDA 开发应用)、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均为三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

(二)报名条件

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以及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参赛名额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西安市可选派6队选手(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各2队),其他市(区)可分别选派3队选手(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各1队);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可分别选派2队选手(教师组、学生组各1队);省属企业、中央驻陕单位每家单位推荐职工组参赛队伍不超过2队。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集成电路 EDA 开发应用)赛项:西安市可选派6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3队),其他市(区)可分别选派 2 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1队);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可分别选派2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1队);省属企业、中央驻陕单位每家单位推荐职工组参赛队伍不超过2队。

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西安市可选派6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3队),其他市(区)可分别选派2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1队);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可分别选派 2 队选手(职工组、学生组各 1 队);省属企业、中央驻陕单位每家单位推荐职工组参赛队伍不超过2队。

大赛组委会可根据各赛项实际报名情况调剂参赛名额,并依据最终报名人数决定是否组织省级预赛。

    五、大赛时间和地点

大赛将于202110月中下旬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大赛各赛项各组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二)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各组别第1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经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办理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可办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三)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各组别第1名且为职业院校学生身份的选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办理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可办理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四)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各组别第1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职工(教师)身份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共青团陕西省委推荐授予陕西省优秀(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五)大赛各赛项获得职工组第1名队伍中理论成绩最高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在次年度由其所在地按程序优先推荐评选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六)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获得各赛项第1名的,可授予1名企业带徒师傅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

(七)组委会颁发的其他奖项。

1.对各赛项各组别决赛一等奖获奖队伍的教练(每支参赛队伍指定1名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各赛项各组别决赛一等奖获奖队伍所在单位,颁发冠军选手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4.对在大赛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对在大赛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工作者证书。

5.对在大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其中,第(一)至(六)项最终奖励名额,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各组别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七、大赛报名

(一)各市(区)国有、民营企业参赛选手通过各市(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遴选后报组委会办公室;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省属企业、中央驻陕单位选手由所在单位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二)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1011日,报名参赛的队伍需提交《参赛队报名表》(附件,盖章后的 pdf 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54037352@qq.com)。

(三)参赛选手、教练和领队的食宿由组委会协调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各组队单位要严密组织,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并提前为参赛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报名参赛时出具。

(四)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有关企业、有关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选手遴选等工作。

九、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9-63915655

传真:029-63915496

电子邮箱:54037352@qq.com

QQ服务群:575568346

    十、我校师生报名方式

    我校参赛队伍需填写参赛队报名表,纸质版报送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长安校区实验楼409-2办公室),电子版投递邮箱:netc@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81556455

大赛通知:http://gxt.shaanxi.gov.cn/tzgg/71029.jhtml

附件:参赛队报名表



                                   西安财经大学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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