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
《西安财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经学校2021年9月24日党委会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西安财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4号)及学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切实发挥学生会在联系服务学生和学校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组织自身建设,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强三性”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的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坚持学生主体地位
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学生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及上级学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团的有关决议和政策,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修订完善学校《西安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
对照校党委的期望、团的要求、上级学联的指导和学生需求,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广大同学成长成才需求和学校建设发展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学生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素质亟待加强等问题,结合我校“三全育人”工作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特点,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使学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回归本来职能。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着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学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明显改进,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显著增强,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
(一)职能作用更加明确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夯实学生会组织服务职能,使学生会组织在权益维护、学风建设、创新创业服务、校园文体活动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加强学生会组织地位,使学生会组织在维护同学权益,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得到显著提升。
(二)代表性更加广泛
扩大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逐步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三)队伍作风更加严实
通过改革,完善学生会体制机制建设,建立详实周密的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四)工作效能更加彰显
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人员规模得到优化精简,避免“行政化”倾向;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推进新媒体学生组织工作平台建设,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四、具体举措
(一)明确职能定位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向学校反馈,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1.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2.学院学生分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指导、考核;加强校学生会与学院学生分会的工作联动,学院学生分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3.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开展学生会工作,精简活动数量,提升活动质量,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凸显学校办学特色、满足同学成长需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
1.按照“结构科学、人员精干、高效有序”的原则,精简机构设置和人员规模,杜绝“行政化”倾向。校学生会各校区工作人员总和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学院学生分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负责人1-2人。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2.学生会在主办重大工作或活动时,可根据活动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广泛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各级团学组织要加强学生志愿者的招募与培训,各学生分会、班委会要积极组织志愿者服务各类学生活动。
(四)明确遴选条件
1.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学生会干部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严格遴选程序
1.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各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从校、院学生分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2.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报学院党委确定。
3.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1.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分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2.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代表名额根据学院学生的人数多少确定,人数较少的学院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
3.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制订及修订组织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会选举结果应向校学生代表大会公告,并经校党委批准,报陕西省学联备案;学院学代会选举结果向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委批准,报校学生会备案。
(七)坚持从严治会
1.严格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严格执行《西安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加强学生会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2.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校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团委报告,学院学生分会决定工作事项或开展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身份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学院团委、校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1.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学生会干部评议会;各学院组建院学生分会干部评议会,严格落实《西安财经大学学生会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
2.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3.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统筹谋划,建立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负责,校团委具体指导,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校学生会专题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校学生会重大事项等。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校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本科生教学、研究生培养和后勤保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各学院构建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专业建设及教学主管、研究生培养与管理主管和全体辅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学院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分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参与学生分会管理,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分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校学生会受校党委领导,接受校团委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的双重指导。校团委要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坚决落实校党委有关要求。校团委1名专职副书记指导校学生会工作,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五、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校党委批准,由校团委负责落实,各相关部门、各学院协同实施,方案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学院党委、相关部门和各级团组织的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校团委要指导督促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并组织实施。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要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反馈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循序渐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