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修订)》(西财大人发〔2021〕3号)《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财大人发〔2021〕4号)文件规定“助教晋升讲师,讲师晋升副教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导师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现请相关学院(部)将申报教师个人信息(附件1)于2021年10月11日前统一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1556064

联系邮箱:xgb.mail.xaufe.edu.cn

   

        学工部   人事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