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发挥专家组织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决定组建2021—2025年陕西省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陕西省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2021—2025年)组成人员的通知》,现将我校推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对象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学术造诣精深,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
2.遵纪守法,师风优良,处事公道,身体健康,本人为本单位正式在编或签订全职工作合同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经验丰富,所在学科应具有相应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心于学位与研究教育工作,愿意承担各项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限额
陕西省学科评议组拟设工科类、理农医类和文科综合类3个评议组;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面向各专业学位类别,拟设1个委员会。我校推荐限额为:理农医科类1名、文科综合类1名,教指委1名。请各有关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具体推荐类别及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
文科综合类 |
理农医科类 |
教指委 |
经济学院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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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
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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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
1名 |
商学院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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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
法学院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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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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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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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
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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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认真遴选,向学校提出推荐人员名单;
2.校学术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审议,按照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限额确定最终名单;
3.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位委员会。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于6月28日前将汇总表和简况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81556638
电子信箱:yjsb@mail.xaufe.edu.cn。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