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工委、学生组织:

过去的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与团的十八大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全面加强青年团员的思想建设和团组织建设,不断推进特色实践育人模式,进一步丰富了校园文化活动的内涵,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在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中,涌现出了一批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集体和个人。为提高青年积极性,树立青年模范代表,充分发挥模范代表作用,进一步增强我校基层团组织能力建设,提高广大青年团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优异的成绩献礼党的百年华诞。经研究,学校定于5月7日召开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暨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5月7日 14:30

二、地点

长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三、与会人员

(一)校领导

(二)职能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工部、工会、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图书馆、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工委书记

(四)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各学院受表彰学生代表,团员青年代表

四、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着装整齐,着正装,仪表大方,团学干部、共青团员佩戴团徽,佩戴口罩。

(二)各学院团工委带领本院受表彰学生代表于5月7日13:40之前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外集合完毕,并做好签到工作。于13:50之前将本学院受表彰学生代表带入报告厅按指定座位就坐,体温超过37.3℃者不得入场。入场时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

(三)参加表彰大会的学生代表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爱护会场设施,注意卫生,不得在会场内吸烟、乱扔杂物或喧哗吵闹。

(四)大会结束后,请领导、来宾离席后,各学院学生代表再按秩序依次退场。

(五)大会闭幕后,各位代表应及时配合各级团学组织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的有关工作。




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