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规定,结合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推荐申报2021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分类、奖项设置及申报条件

详见《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附件一)

二、申报时间

2021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部分,要求如下:

(一)网络申报。

各申报人于2021年4月30日—5月25日24时期间,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完成网络申报工作,申报账号请于5月6日后联系科研处综合管理科。

(二)纸质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2021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二)、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三份(不再退回);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件一份,原件经教育厅审核后可退回;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文三份。

3.每项成果需提供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请将论文类成果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的复印件附在《推荐书》后;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采纳证明。

4.附件材料请参考附件三、四、五的格式分别准备相应材料。

5.各单位要对其推荐的成果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申报成果需同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学术道德自律承诺书》(附件六)一份,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科研处综合管理科。

6.考虑后续材料审核、装订工作、校内公示和学术委员会审议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申报者按时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邮箱:kyc@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81556180

人:张老师

                         科研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