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校发202017

  

校属各部门:

按照学校党政工作安排,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012月下旬至20211月初开展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暨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包括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含教师)、普通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二、考核组织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暨教师师德考核在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年度考核暨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基层党组织、基层分会负责人等组成,学院(部)考核工作组还需包括学术委员会成员、教学委员会成员。各部门工作组依据学校考核办法,制定本部门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三、年度考核内容、等次、方法

年度考核内容、等次、方法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

四、师德考核内容、等次、方法

(一)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精神,根据《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西安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西财大党发〔2019〕32号)、《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把师德考核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和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二)师德考核对象为学校受聘教师岗位的教职工,其年度考核中“德”的方面,按照师德评价体系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三)师德考核方法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

五、考核程序

(一)教职工本人撰写个人总结,汇报年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报年度考核表;受聘教师岗位的教职工,还需撰写师德表现自评报告,填报师德考核表。

(二)各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组对被考核人年度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完成及师德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议拟定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等次,通知被考核人,并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

(三)各部门将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上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后,在校内公示。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等次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部门应参加考核人数为本部门在编在岗人数(含人事代理人员),去本部门处科级干部、按考核办法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和见习期人员。

(二)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按照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5%确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部门,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增加为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结果为60-75分的部门,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减少为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结果不足60分的部门,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减少为5%。

(三)对于被考核人数不足按比例产生1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部门,原则上根据工作特点、性质相近的要求在部门所在基层党委中与其他人数不足部门进行考核人数归并。

(四)各部门优秀等次比例和归并部门分组名单根据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程安排另行通知。

)按照《西安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从事学术工作支持办法》(西财大党发〔2019〕73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受聘学者兼职学术工作秘书填写《西安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学术秘书考核表》,向对应专家及专家所在部门进行述职,由专家及专家所在部门填写考核意见,报学校审核确定。

七、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12月21日--12月25日

动员布置考核工作

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

12月25日--12月28日

1、各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

2、各单位考核工作组名单报送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动员安排布置本单位考核工作

各部门考核工作组

12月28日--12月30日

1、教职工撰写个人总结

2、填写《年度考核表》、《师德考核表》、《学术秘书考核表》

教职工个人

12月30日--1月4日

1、综合评议教职工工作业绩及师德表现

2、召开考核工作组会议,拟定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结果,公示

各部门考核工作组

1月4日

--1月6日

1、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B305)

2、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报送教师工作部(行政楼B401)

3、《学术秘书考核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B302)

各部门考核工作组

1月6日

--1月8日

汇总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

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夯实责任,提高效率,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业绩和贡献导向。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必须以岗位聘用协议为前提,坚持以岗位目标任务为依据,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

(三)切实落实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各学院(部)组织评定,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做好反馈记录。各部门要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规范考核程序,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讨论形成考核结果及评价意见后,应及时以书面或谈话形式反馈给被考核人,并做好反馈工作记录。

九、联系方式

人事处人事科:吴凡 81556138

教师工作部:杨冬 81556140

人事处师资科:钱海婷 81556137

 

 

                西安财经大学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