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表彰我校广大教师和研究人员在科学技术研究领域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研究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鼓励探索,激励创新,提升我校科学研究创新能力,推动我校高水平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根据《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西财大研发〔2020〕2号)的有关规定,我校第十届优秀科技成果奖现开始受理申报,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届评奖范围包括: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和自然科学类研究成果

二、评奖等级

本届评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校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奖的奖励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有关条件:

1.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申报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申报者正式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2.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财经大学;

3.未公开出版、发表,但被政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等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其被引用采纳时间应为整体报告形成之后;

4.申报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奖须附引用或采用单位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可做整体申报:

1.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符合申报时限的多卷本著作;

2.围绕一个专题,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不可做整体申报:

1.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2.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由主编作整体申报,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申报。

(四)申报人作为成果第一署名人限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奖励:

1.思想观点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倾向的成果;

2.所有权或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有争议的成果;

3.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使学校声誉受到重大影响的成果;

4.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

5.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程序与手续不完备的成果;

6.不属于本奖励范围的成果。

四、申报步骤

(一)申请奖励成果的负责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见附件1),《推荐书》有关数据必须填写完整。

(二)申请奖励成果的负责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学术道德自律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2)。

(三)各学院(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报奖励的成果进行初选,并签署推荐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推荐书》(含电子版)、成果实物及附件材料、《承诺书》及《西安财经大学第十届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3)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五、申报要求

(一)《推荐书》一式4份,统一用A4纸打印。

(二)著作原件、论文成果(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研究咨询报告类摘要(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等,一式4份。

(三)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材料的附件主要包括:申报成果原件、复印件以及评价、引用、证明材料。学术译著(译文)需附原著(原文);以外文出版的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发表的论文需附中文翻译。

自然科学类申报材料的附件主要包括:成果原件、复印件以及检索收录、引用证明和科学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相关技术资料等。其中,相关技术资料指研究报告、技术总结报告、调查报告、咨询报告、查新报告、发表著作、论文等。

(四)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办法,所有上报的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覆盖个人信息。

六、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日期截止至2020年11月6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韵华   联系电话:029-81556180



                                             科研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