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2020年入校本科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关键环节。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各学院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落实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复查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入学资格复查的各项要求。请各学院于10月9日前将工作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交至教务处招生科。

二、复查对象

复查对象为2020级本科新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学生)。

三、资格复查要求

1.对新生录取身份进行复核。

各学院对2020年新生报到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新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新生录取名单信息逐一比对,仔细核查。认真按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照片与学生本人进行“人像比对”,杜绝弄虚作假、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现象发生。对于第二学位录取新生重点核查其档案中的前置学历资格。

2.核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和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批次录取的考生档案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考生档案中,复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和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请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复查结论报告、复查汇总表(附件1)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招生科存档。

3.对新生的专业技能进行复核。

教务处向文学院提供艺术类专业新生专业课高考成绩,由文学院组织对艺术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并于10月25日前将复测成绩表、复测结论报告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招生科存档。

体育教学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并于10月25日前将复测成绩表、复测结论报告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招生科存档。

4.对于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教务处,由学校组织纪检监察、学工、教务等部门开展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新生入校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