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西财大人发〔2019〕6号)、《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西财大人发〔2019〕7号)、《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西财大人发〔2020〕4号)、《西安财经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办法》(西财大人发〔2020〕5号)、《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办法(修订)》(西财大人发〔2020〕6号)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普通评审
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条件(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特别评审
1.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
2.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近2年选留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或海内外高校或研究院所的博士后研究站出站人员。
3.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近2年学校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二、相关问题说明
(一)学院或部门按照学校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推荐评审。
思政系列(辅导员)从所在学院申报,学工部负责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行政管理部门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从本人教学关系归属学院推荐评审。
(二)申报材料审核、量化赋分要求
按照《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办法(修订)》(西财大人发〔2020〕6号)文件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进行量化赋分。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按照工作时间安排进行思想政治表现、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科研成果审核并进行量化赋分(相关表格见附件3,转换系列和博士认定讲师不参加量化赋分)。
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及基本教学内容量化赋分由学院或部门负责。
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审核、教学研究成果审核量化赋分由教务处负责。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审核、教学研究成果审核量化赋分由研究生院负责。
科研成果审核量化赋分由科研处负责。
非学校科研处发布立项的科研项目,由各管理部门给出初步认定意见,由科研处统一审核量化赋分。
单项加减量化赋分由人事处负责。
审核量化赋分项目须提供原始支撑材料。其中,SCI收录论文应提供检索证明并标注JCR分区。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纸质印刷品原件,论文成果同时提供中国知网或英文论文数据库下载电子版打印件,各类复印件、清样、打印稿、稿件录用或出版通知等不能作为评审成果使用。科研项目须提供立项文件、结项文件和研究报告,横向科研项目财务处出具的到款凭证等材料。
量化赋分表中“思想政治表现”一栏在审核量化赋分时暂不进行赋分,评审推荐中依据个人述职及平时表现进行评价赋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所有参评人员须签署《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诚信承诺书》(简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四)简况表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须同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2020版)》(简称“简况表”)。
(五)继续教育的要求
申报教师系列人员须提供累计3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科统一审核认定。
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从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自主打印学习考核结果交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科审核。
(六)职称系统填报
在完成教务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审核后,人事处初审后发放网报帐号,申报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进行填报,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具体申报操作可见《职称管理系统申报人员操作手册》(附件4)。
首先,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中填报,填报完成保存后系统生成《评审表》及《认定表》。非教师系列人员在系统内填报后需另填写相应职称系列的《评审表》。其次,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后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实施电子化并上传(附件5)。
第三,教师系列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评审表》或《认定表》打印1份以及《简况表》《诚信承诺书》送人事处师资科审核,非教师系列将相应系列《评审表》打印1份以及《简况表》《诚信承诺书》送人事处师资科审核。
第四,将经人事处审核无误后的《评审表》、《认定表》打印一式二份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在“职称系统”中提交所有评审材料。
第五,将“职称系统”上提交的评审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七)关于述职答辩
依据文件规定,各单位评审推荐小组组织本单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述职答辩,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充分评议后评审推荐。
学校学科评议组对各单位评审推荐上报的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以及非教师系列高级和中级职务人员,在学科组评审时对学术业绩组织述职答辩。
(八)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在人事处网站查看。
三、评审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申报高级职务评审人员的评审材料按以下四类分装:
1号材料袋:《评审表》一式2份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在申报资格后括注“破格”字样,并提供单行申请材料。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人员须在申报资格后括注“特别”字样。
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明;(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限教师系列);(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6)年度考核优秀(文件复印件);(7)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8)简况表;(9)《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诚信承诺书》。
2号材料袋:论文、论著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3篇(本)代表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2篇(本)代表作,并在代表作封面右上角用标签纸依次标注代表作顺序及作者姓名。
3号材料袋: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材料
科研项目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结项文件、研究报告、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到款凭证等。
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材料按照《评审表》填写顺序整理归并。
4号材料袋:符合评审条件的其它参评材料、量化赋分表、简况表及其他支撑材料。
(二)申报中级职务评审人员的评审材料要求:
《评审表》一式2份和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获奖材料、量化赋分表及其他支撑材料
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明;(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或岗前培训合格证(限教师系列);(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6)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7)《诚信承诺书》。
科研项目成果类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结项文件、研究报告、获奖证书。
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材料按照《评审表》项目顺序整理归并。
评审材料袋的封面式样见附件6。
四、评审时间安排
1.9月24日(星期四) 向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情况。
2.9月24日(星期四) 下发通知安排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9月25(星期五) 召开职称评审申报培训会。
4.9月25-28日(星期五-星期一) 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初审,考核鉴定并以会议形式做出是否同意申报意见,并向人事处报送《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及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小组名单(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
5.9月28-10月5日(星期一-星期一) 申报人员所在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量化赋分。
6.9月28日-10月5日(星期一-星期一)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审核结果初审并发放网报账号。
7.9月30日-10月6日(星期三-星期二) 申报人员登录“职称系统”进行填报。
8.10月7日(星期三) 学院、部门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情况一览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9.10月8-12日(星期四-星期一) 申报人员将参评材料报送人事处核收。
10.10月13-14日(星期二-星期三) 人事处整理材料。
11.10月15-19日(星期四-星期一) 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12.10月19日(星期一) 召开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各个系列参评人员名单,确定各个系列职级评审指标,审核学院(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小组人员名单,确定学科组组长及学科组、大评会评委产生原则,讨论确定评审中相关特殊性问题。
13.10月19-21日(星期一-星期三) 学院(部)评审推荐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材料展示无异议的教师系列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评审、公示,并向人事处报送推荐结果。
14.10月22-23日(星期四-星期五) 人事处整理材料,准备学校学科组会议材料。
15.10月24日(星期六) 申报评审人员分学科组述职答辩。述职主要包括教学科研成果汇报,每人5-8分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科组对每个人进行提问答辩。学科组按学校规定比例进行评审推荐。
16.10月24-28日(星期六-星期三) 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
17.10月27-28日(星期二-星期三) 人事处整理材料,准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材料。
18.10月29日(星期四)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19.10月29日-11月3日(星期四-星期二)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20.11月2日-11月3日(星期一-星期二) 非教师系列推荐上报人员到人事处整理材料。
21.11月4日(星期三) 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2.11月5-6日(星期四-星期五) 非教师系列填写组织意见、盖章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费用
中级职务:200元(博士认定讲师不收取评审费),高级职务:400元。
六、有关纪律和工作要求
1.根据中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把教师师德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以及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时,要坚守诚信原则。个人如实填报业绩,真实反映成果贡献,各部门要健全材料公示制度。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审核及评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4.学校坚持公开、监督、申诉的政策,即政策公开、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及申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申诉。
为了方便开展工作,请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加入2020年校内职称评审群(QQ群号:785020735)。
联系人:白老师 钱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37
西安财经大学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