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明泽”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展,现将2019-2020学年“明泽”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

“明泽”奖学金由校友企业深圳明泽瑞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捐赠设立,旨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品学兼修,全面发展。

二、名额及金额

“明泽”奖学金自2016年起,每学年评选一次。经“明泽”奖学金理事会研究,2020年奖励30名学生(19级10名,18级10名,17级10名),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名额如有空缺,以实际获得人数为准。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1.西安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年从全校完成大一学业的大二学生中选取10名对金融事业有强烈兴趣爱好的优秀学生,奖励持续至完成大四学业为止(即每年一次,共计三年)。已获“明泽奖学金”的学生,若大二、大三学习期间没有达到评选条件,将不保留其评选资格;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孝顺父母,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评选时需提供能够确认本人品德的证明材料,并由2名非直系亲属和3名自然人签字确认,同时注明人员关系。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0名,大三学年需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5.积极参加社会及校内各项公益活动,全年参与各项公益活动不低于80小时;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每年10月7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明泽”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附一学年文化课成绩单、综合测评表、品德证明材料各一份;

2.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人信息,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初选名单,并填写初审汇总表(见附件2),初审汇总表需在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4日),并将公式结果及相关材料于10月15日报送社会合作处(校友总会办公室)(行政楼A座403);

3.学生处组织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4.校友总会办公室将公示结果及相关材料报 “明泽”奖学金理事会,由深圳明泽瑞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面试后确定获得“明泽”奖学金学生名单。

五、奖学金发放办法

“明泽”奖学金主要用于学生学费、住宿费及在校的生活费用补贴。学费及住宿费直接汇入学校账户,剩余部分发放到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中。

六、获得奖学金学生的义务

按照相关协议,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需与深圳明泽瑞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承诺书(见附件3)。

七、校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学           处长    康国伟

   校友总会办公室    主任    严  琳

   委    员:

   经济学院   分党委副书记   邓  凯

   统计学院   分党委副书记   王  兰

   商 学 院   分党委副书记   李凯锋

   法 学 院   分党委副书记   薛小刚

八、“明泽”奖学金理事会成员

  理事长:深圳明泽瑞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科伟

  甲方成员:江  鑫  刘媛媛

  乙方成员:康国伟  张海涛

九、本奖学金自2019年9月开始实施,为期三年。

十、本条例修改、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

 

 

                                          学生处

                                           校友总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