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培育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当年的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从事与我省经济社会联系紧密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在其所在单位被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二名)承担过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或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完成人;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ESI(前1%)被引论文1篇以上;企业科研人员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推荐人选予以倾斜。

二、评审规则

1.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

2.科研处将组织评审(根据教育厅下拨指标择优推荐)。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者,如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不在推荐范围。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17点前提交以下材料报送科研处综合管理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含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申请书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仅提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西安财经大学学术道德自律承诺书》(仅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张韵华

联系电话:81556180    18302916426

邮箱地址:kyc@mail.xaufe.edu.cn

 

 

                                                科研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