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国资处: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统计内容

统计数据分为统计数据共分八个报表,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其中基础报表七个,简称基表;综合报表一个,简称综表。

(二)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工作流程及任务分解

(一)工作流程

1.各部门请在7月9日前报工作联系人至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yzx@mail.xaufe.edu.cn,并及时加入QQ群688799829;

2.上报“陕西省普通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各学院请在9月11日前完成填写《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和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国资处提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数据库;

4.统计、汇总实验教学基表四、五、六、七,填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填写综表一;

5.使用“高等学校实验信息统计监测系统”检测并校对信息,修正填写有误的数据;

6.提交电子信息至省教育厅审核;

7.报送电子及纸质数据至省教育厅;

(二)详细任务分解

任务阶段

详细任务

完成部门

开展时间

报工作人员名单

各学院、国资处报工作联系人名单

各学院、国资处

7月8日至7月9

报我校工作人员名单

实验室管理处

7月10日

填写数据

填写基表四、五、六、七

各学院、实验室管理处

7月11日至9月11日

提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数据库

国资处

统计、汇总基表四、五、六、七;填写基表一、二、三和综表一

实验室管理处

9月12日至9月18日

数据校验审核

校对、修正数据,提交至省教育厅审核

9月19日至9月30日

数据报送

报送网络版数据、纸质版数据

10月5日至10月30日

 

三、报送要求

1.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审核填报数据,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2.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填表说明”,填报数据信息时应全面、准确理解数据填报要求。

3.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zx@mail.xaufe.edu.cn,纸质材料必须经过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再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605室。

4.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

5.工作联系电话:81556609转605,地址:长安校区实验楼605室。

 


                                   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