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第四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第四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选拔工作紧紧围绕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人才强省”战略,以推动我省高校“四个一流”“双高计划”建设为目标,突出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急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建设。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 岁(女性不超过 37 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 38 岁(女性不超过 40 岁)。计算年龄的截至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

对长期服务于基层一线或贫困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中省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

此次推荐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全校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四、选拔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学院(部)按照工作要求,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职业道德、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审核,推荐学院(部)候选人报校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专家评审。校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聘请校内外专家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评审工作实行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结果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后,经学校审议报省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①《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政治表现情况及推荐意见》(1份,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部)公章);《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及附件支撑材料(合并装订)一式四份。②以上全部书面材料电子版。

(二)各学院(部)要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并对推荐学院(部)进行通报。

(三)各学院(部)于2020 年5 月27 日(星期三)17:00 前将书面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校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B402室。如有涉密材料请进行脱密处理,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留存。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高远飞

电 话:029-8155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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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