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疫控发〔202011

 

关于做好各家属区“四返”人员隔离观察

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按照辖区疾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在雁塔区、新城区所在的家属院居住的“四返”(返岗、返工、返学、返乡)人员隔离观察问题,以及在校内居住的网格化管理(25日)之前“两省四市”返回人员之外的返校人员解除隔离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关于在各家属区居住的“四返”人员隔离观察问题

1.202025日起,对在雁塔区、新城区所在的家属区的居住的“四返”人员必须在家自行隔离观察14天。

2.“四返”人员到校后,要向学校签署隔离观察承诺书(见附件1),隔离观察人员要明确作出保证,承诺自己及其他一起居住人员,在被隔离观察期间,不出家门,自觉在家隔离。

3.各部门要做好“四返”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对与之居家一起生活的其他人员的信息一并上报,进入台账,不可瞒报、漏报。前期如有未报送居家共同生活人员信息的部门,请补报信息。

4.各部门要指派一名联系人,从即日起,每天早晚两次上门扫码并了解被医学观察人员的身体状况,遇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要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

5.对“四返”人员的其他管理要求,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留观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西财大疫控发〔20208号)执行。

二、关于在校内居住的网格化管理(25日)之前“两省四市”返回人员之外的其他返校人员解除隔离问题

1.对在校内居住的网格化管理(25日)之前、“两省四市”返回人员之外的返校人员,各部门要做好登记工作,确认已隔离满14天,方可解除隔离。

2.解除隔离时,被隔离人要提供自己14天来的原始体温记录,同时要提供返校时自己行程证明(车票、机票等)。

3.个人填写《西安校财经大学解除隔离观察申请表》(见附件2)交所在部门,由部门做出是否解除隔离决定,同时部门要通过信息报送系统向学校报备。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返岗返工返学返乡人员自行居家隔离观察承诺书》

附件2:《西安校财经大学解除隔离观察申请表》

 

 

 

                           西安财经大学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