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提高我校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
由于信息统计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由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严格审核填报数据,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报送内容
(一)统计内容
统计数据分为统计数据共分八个报表,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其中基础报表七个,简称基表;综合报表一个,简称综表。
(二)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三、工作流程及任务分解
(一)工作流程
1.上报“陕西省普通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各部门报工作联系人至syzx@mail.xaufe.edu.cn,工作联系人参加填报工作技术培训;
3.各学院填写《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和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国资处提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数据库;
4.统计、汇总实验教学基表四、五、六、七,填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 )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填写综表一;
5.使用“高等学校实验信息统计监测系统”检测并校对信息,修正填写有误的数据;
6.提交电子信息至省教育厅审核;
7.报送电子及纸质数据至省教育厅;
(二)详细任务分解
任务阶段 |
详细任务 |
完成部门 |
开展时间 |
报工作人 |
报我校工作联系人 |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
7月5日 |
报各学院、国资处工作联系人 |
各学院、国资处 |
7月9日 |
填写数据 |
填写基表四、五、六、七 |
各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
7月9日至7月19日 |
提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数据库 |
国资处 |
统计、汇总基表四、五、六、七;填写基表一、二、三和综表一 |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
7月20日至7月31日 |
数据校验审核 |
校对、修正数据,提交至省教育厅审核 |
8月1日至9月15日 |
数据报送 |
报送网络版数据、纸质版数据 |
9月16日至9月20日 |
四、报送要求
1.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填报的所有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填表说明”,填报数据信息时应全面、准确理解数据填报要求。
3.所有报表要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yzx@mail.xaufe.edu.cn,纸质材料必须经过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再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管理部。
4.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7月19日,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时间节点报送。
5.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将本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加入QQ群688799829。
6.为保障填报工作的规范化,将于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在实验楼615会议室,组织填报工作技术培训和填报说明,请各学院务必派出工作联系人参加。
联系人:赵丹
电话:84160611
地址:长安校区实验楼605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填表说明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