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组织申报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各推荐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提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
3.拟推荐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中心建设条件要求应满足《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相关规定。
二、组织申报
1.采取限项申报,每个高校推荐建设项目1项,省教育厅组织遴选,全省择优推荐1项到教育部。
2.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于2019年6月17日前报送科研处综合管理科(一式8份,同时通过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邓雪鹏 联系电话:81556180
科研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