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建设一支适应教学督导工作新形势的校级本科教学督导队伍,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选聘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成立第七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现将推荐本科教学督导专家人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结构性原则。各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专业和课程现状推荐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专家。

(二)连续性原则。为确保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连续性,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督导工作经验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人选须符合《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中的本科教学督导专家聘任条件。

三、名额分配

经济学院:6名

管理学院:5名

商学院:5名

统计学院:5名(含高等数学课督导1名)

信息学院:4名

法学院:1名

文学院:6名

公共管理学院:2名

外国语学院:2名(含大学英语课督导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

体育教学部:1名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1名

离退处:1名

已退休的教师,可将《西安财经学院第七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直接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与离退处联合推荐。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述原则、条件及名额分配推荐督导专家人选,并于2019年6月3日前将《西安财经学院校内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及《西安财经大学第七届本科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督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jb@mail.xaufe.edu.cn。联系人:秦鹏,联系电话:81556625,办公室地址:行政楼B座532房间。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5月22日